Tuesday 29 January 2008

姚遥:请国内朋友帮助寻找姚立法下落之三 (10/12/07)

姚遥:请国内朋友以及湖北省潜江市公安部门帮助寻找姚立法下落

自发现姚立法先生失踪以来,已经尝试了多种渠道联络,但至今为止,尚无任何值得乐观的最新进展。唯独有一个好消息,胡佳已证实湖北省枝江市吕邦列并未失踪,已取得联络。但吕邦列也证实他10月1日之后无法成功联络到姚立法先生。

而姚立法现在的状况,除手机处于多日非正常关机状态外,经过间接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已被警方带走后而失去联络,因此他的失踪是可以确认的。

目前我所做的一切努力,是要确凿证据证明姚立法及其家属是处于法外特权的非法拘禁状态,还是处于非法的秘密刑事拘留状态。无论有关机关如何滥用和超越法律赋予国家暴力机关的权限,我现在首先需要知道的是我父亲现在的状态,以相关法律文书为凭据。

同时,出于相关机关经常性对于非法行为矢口否认的传统,我也不能排除带走姚立法的行为是未经党政官员授权的、部分暴力机关工作人员自行决定的涉嫌绑架的行为。基于我未能目睹带走的全过程,暂且以人口失踪案向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园林镇派出所报案。意外的是,今日我的手机与座机均未能拨打潜江市内的报警电话以及其他任何一个固定电话,(已证实手机与座机本身无任何问题,拨打潜江市范围类的手机基本无问题),因此我委托胡佳先生代为报案。电话报案同时,我于潜江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hbqjga.gov.cn/ )的网络报案网页(http://www.hbqjga.gov.cn/lanmu/ws110/ws110_index.asp )进行报案,报警人为我本人,报警内容如下文:

报人口失踪案。湖北省潜江市园林镇居民姚立法,工作单位潜江市实验小学,年龄49岁,肤色偏黑,黑发,左侧偏分,身高一米七,体重约145斤,体型普通,衣物不详。失踪日期为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白天,此后一直失去联络,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其他亲朋好友也无法与之联络。失踪前一直处于潜江市公安局监控之下。——姚遥

万里之外,沟通本身就困难重重,而亲人却于警方重兵把守下音讯全无,顾不得公理何在,但求片纸一行。除委托潜江市公安部门外,我也同时肯请国内各界朋友继续帮助寻找姚立法的下落或他的确切处境。

我同时正在寻觅律师,如国内有相关法律事务时,全权委托办理。

姚遥

邮件:[...]
座机:[...]
手机: [...]
2007年10月12日,姚立法失踪第十二天
yaolifa.blog.com

1 comment:

Unknown said...

is there anyway we can contact his son? i'm a reporter based in china.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my E-mail is cbsbeiji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