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9 January 2008

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的抗议信 (10/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





10月16日下午获悉,你在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否认中国政府因为举行十七大而残酷迫
害人权。我对你当着全世界却罔顾事实的表述感到震惊。宽容地理解你是无知,严肃地
推断你是撒谎。



2007年1月11日和16日,你曾两度所谓驳斥"人权观察"年度报告中对中国恶劣人权状
况的批评,你指责"人权观察"是出于政治目戴着有色眼镜斜视中国。于是1月29日,
我即正式邀请你来我家做一次实地"人权观察"之旅。因为当时我在被软禁,所以我只
能用电话核实你是否收到我的邀请函,而你的男女属下在电话中态度非常恶劣。9个月
过去,你始终没有来,也没有给于任何其他反馈。我很遗憾你失去了一次观摩中国政法
部门如何非法拘禁公民的真实体验。今天2007年10月17日我依然在被公安部国内安全保
卫局非法拘禁中,自5月18日始已经152天。我第二次向你发出正式邀请,我可以不仅让
你了解我家这里的严密封锁情况,而且也会告知你其他几十个围绕中共十七大残酷打压
人权的案例。你会了解高智晟、袁伟静、郭飞雄、吕耿松、叶国强、李和平、姚立法、
华惠棋等等很多人权捍卫者的遭遇。如此你就能知晓中共的政法部门把十七大变成一块
烧红的铁板,炙烤着普通百姓。十七大对我们而言无异于十七层地狱,我们绝不希望还
有如此的十八大而让维权者落入中共政法系统的十八层地狱。



我们作为纳税人,是你们公务员的衣食父母。我们给过外交部以及其他任何政府部门、
官员撒谎的权力吗。在一个面对全世界的场合,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代表着我国政府,而
你却用谎言掩盖尽人皆知的事实,这岂不是让国家和国民的脸面都丢尽吗?我们不需要
虚假的和谐来掩耳盗铃、饮鸩止渴。我们只要中国的每名官员有个小小的常识:公民纳
税人不能接受政府官员撒谎,尤其是那种睁着眼睛理直气壮地撒弥天大谎。政府官员撒
谎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犯罪问题,要被法律追究的。



言论应该自由,但官员说话要负责任,要实事求是。刘建超先生,难道你想与纳粹德国
的戈培尔和伊拉克萨达姆手下的新闻部长萨哈夫齐名吗。善意提醒你"谎言重复一千遍
也不会是真理"。望请三思。建议你依照事实更正有误的说法,并且今后不再犯同类的
失误。我个人的邀请也对你一直有效。



胡佳

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52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96天



Tel: 86-10-89520738

Cell Phone: 86-13501091828

Email: freebornchina@gmail.com



此信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附:
202286~1.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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