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0 January 2008

郭飞雄妻子张青于绝食抗议日,致蒙受冤狱丈夫的公开信(一) (12/5/07)

郭飞雄妻子张青于绝食抗议日,致蒙受冤狱的郭飞雄的公开信(一)


杨茂东(郭飞雄):你好!
我们生活在一个荒缪的时代,你收不到我的信,我收不到你的信。所以,我只好给你写公开信。

在11月23日,与律师会见时,你说,你不认同一审判决,但你不上诉,你说政治迫害案件,上诉没有希望,不会有改变。我理解你的决定。
这几天,我一直在跟法院和看守所联系,看执行通知书下来没有。询问看守所什么时候能安排我们见面。但,我打电话到看守所,问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于是决定亲自去一趟。
12月3号,我去了广州市第三看守所。为的是能见到你。我是带儿子金宝一起去的。
一路上,公共汽车在城市里穿行,街道旁的高楼、路边的开者鲜艳的紫红色,黄色花的树木,这天,这些花花草草简直是跳跃着进入我的视野。因为堵车,公共汽车停在一个立交桥下,看着从桥边垂挂下来的映山红,它柔软的青色枝条,鲜艳的紫红色花朵,在风中摇曳生情的姿态,甚是可爱。街边不知名树木的叶子,在微风中上下浮动,对于街边这些景象,在平日里,我也会像多数人一样,熟视无睹,现在,之所以这么凝神去看,我是在想象着用你的眼光去看这一切。在长达14个月的阴暗关押之中,你看不到这些树木;看不到这些被人藐视钢筋水泥的城市;看不到弯曲向前伸展的高架桥;看不到那些呆呆立着的灰白色桥墩;你看不到这蓝天白云和跳跃在车窗上杂乱的阳光线条。如果是你,经过14个月阴暗关押之后的你,一定会用满有情义的眼光去打量这个活色生香鲜活的流动世界。我以你的目光去看这些街景,这立交桥边柔软的映山红,在车行驶着的风中一仰一合,像挥舞着的一双双多情的手臂。这些花儿,在初入眼的瞬间,出其不意地打动了我。如果是你看到,那一定会让你心情愉快起来。
这天,我下午一点半动身走,坐车顺利。这是这么多次以来最顺利的一次。连金宝也说:我们今天运气不错。一到车站,车就来了。
我在第三看守所的看顾室,对女警说:"杨茂东案一审判决后,不上诉。法院已下执行通知。在下到监狱之前,我作为家人要求会见。"女警说:"不行,要有手续,法院是不是还没送执行通知书来?"我说送来了。我问过。上周三法院说已经送达执行通知书。我多次给三所的内勤打电话,他说,要跟管教直接打电话问清什么时候会见,他说要来三所顾送室,从顾送室可以打内线电话找到管教的。现在。请你帮我打电话给管教,说杨茂东的家人要求会见他。我说。
但,女警说不行。"我不能跟你打电话。我不知道管教的电话。"她说。

我又打电话给第三看守所的内勤。这次是一个女警接听电话,我说明来意,她说:"你等一等。我要向领导请示,你十分钟再打来。"过了几分钟,顾送室电话响起,女警接听后对我说,他们让你等一会,正在请示领导。我说好。十多分钟后,我又打内勤的电话,是一个男警察接听。他说:"你再等一会。还在请示领导。"
二十多分钟后,听到一个女警在背后问:"谁是杨茂东的家属?"我走过去说是我,她倒是和颜悦色,但,她说:"你今天来,我们不能马上安排见面。"那明天吧。我说。女警说:"明天也不一定能够安排下来。你先写一个申请吧,有书面申请,我们再找领导批准。安排好了时间我们会通知你。一般我们不用电话通知,会书面通知,用邮寄。"
我写了申请书如下:
申请书
我,张青,杨茂东的妻子。
因杨茂东案于2007年11月14日宣判。他不上诉。故我提出申请要求会见杨茂东。

请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申请人:张青
2007年12月3日下午于第三看守所顾送室。
我来了,没能见到你,写了申请书,不知道什么时间会通知我会见。我在前台给你送了一点钱,这样你就很快知道我来过。

金宝也来了。他听说要出门,很高兴地说:“我们去哪里办事呢?要是去坐283路车的地方办事就好了。我想去那里办事。”我说:“是去那里。”
一路上,他很兴奋。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来了。第一次是在9月23日,中秋节的前一天。第二次是11月23日律师会见时。现在,他没上学,我去那里都把他带上。他是个心情很好的孩子,一路上扭头看窗外的街景。不时对我说:妈妈快看,火车轨道。妈妈快看,有一条河。
我被女警拒绝会见后,带金宝登上了第三看守所旁边的山坡。我们每次来都登上这个山坡。坡上长了比人高很多的野草,野草上长着像谷穗一样的漂亮的枝条。我们拉着这种野草上下坡,坡很陡峭,拉着这种草上下坡就不难了。我站在山坡上看了第三看守所。与第一第二看守所相比,它的确是新崭漂亮,阳光照耀着在其上,金阳流溢。我想,这么个阳光之城,你在这里14个月,竟然是一直不见阳光的,连放风的时候也见不到阳光。在看守所,不在乎物质好不好,只在乎人对人好不好。
后来,我们又去了广州市公安局九处的高坡上。从正面看第三看守所。从上看下去,一切尽收眼底。第三看守所地处一处山坡旁,另一面是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再远处是高低错落的居民楼。这一带地处城市的郊区,看上去空旷宽阔。你对你所处的地方的环境还不熟悉吧。斜阳映照下的第三看守所,我站在高处,长久的观看着它,我不知道你在这个披上了黄金甲一般金黄阳光的封闭的建筑物后的哪一间?正在做什么?我站在长长的台阶的顶端,看着第三所所在的空间,看着远处车辆奔腾的高速公路、以及远处湛蓝的天空。我看着偏斜的阳光下的这一切,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感慨。
我背后是广州市公安局九处的办公大楼。那里有一片养护很好的草坪,草坪上有一只白狗走动。有两个工人在浇水。我和金宝用她的水洗手。女工说,他的手怎么这么脏。她甚至笑出了声。
你很久很久没有握过金宝的小手了,他的手软软的,热乎乎的。他的小手刚刚下山坡时候,正用力地拉着野草,小心的往下走,可是他一步没踩稳,一屁股摔在地上,哗啦啦直往坡下滑,弄出很大声响。等他停下来后,他说:我拉着的草,被我拔起来了,所以我就摔跤了。我们不禁大笑起来。他滑下来的样子很好笑,人在不能自己控制的某个时刻都是好笑的。他正是在滑下来的时候弄脏了小手。
你一定很想知道我们的情况吧。虽然都是小事情,这些生活的点点滴滴,在你看来也一定是有趣的。

在7月9日开庭后,律师对我说,要做好心理准备,很可能会重判的。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伪证,他还皮厚心黑地两次提请法官注意,说被告认罪态度不好,要求法官重判。
我想说,如果人没有信仰约束,很可怕。尤其是手中握有权力的人。检察官在法庭上出示伪证,陷害他人,他们正做着邪恶的事,却还理直气壮得很。不亲眼见证他们所作所为,真的难以置信。他们心里完全没有了良知、道德和正义。他们都是一帮没有信仰的人,什么事都能做。这正是中国人民的悲哀。中国人民的不幸。法庭上,法官连你说话的权利也取消,态度非常生硬。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是会重判的。
所以,我在7月27日的信中,我说我们每周写一封信,我们回归到通信时代。这样,就孩子教育的问题,你可以在信中给我一些建议、一些指导。孩子的教育是大事情,我希望你能够在信中说说有关他们教育的看法。我认为这样会好一些。但,我的信寄出之后,整个8月没收到你的回信。后来在9月6日左右才收到你的回信。一连三封信。你真的每周写一封信给我。但,后来就收不到你的信。11月23日,你对律师说:你在10月寄来两封信,我没收到。我在10月也给你写了信,你也没收到,你的姐姐也在10月给你写了一封信,你也没收到。警方侵害我们通信自由的这一行为,你对律师说是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处)的指示。
鉴于这样的情况,我开始给你写公开信。我真的希望能够与你建立稳定的通信,这不仅是一种精神寄托、情感寄托,最重要的是,我想通过通信,就孩子的教育与你有交流,人的黄金教育时期,不可荒废,不可偏离。
每一个收到你来信的日子,我都很高兴。9月初那些收到信件的日子,就是现在回想起来,那种愉快感,还记忆犹新。那一段时间我几乎天天查看信箱。我想,你收到我信的时候,也会心情好。我们这么一点点的交流也被取消。我们的生活真的很酷。

回首往昔, 多少岁月轻描淡写,但,我们的这五年的时光,注定是要精雕细刻的。我把你不在家的日子里,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心情记录下来,让这些在岁月里自然沉淀下来的悠悠往事,在你缺席的情况下的我们的生活,孩子们的成长中的趣事,记录下来,让你能够在回来之后看到。这样可以消减一些距离感以及多年不见的生疏感。
我去第三看守所申请会见你,虽写了申请书,但,不知道会不会批准,也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我们太久没有见面。在法庭上,你匆匆来去,我都没有看清你。我对我们的这即将到来,必然到来的第一次见面充满期待。

保重身体!
朋友们向你问好!
我和孩子们想念你!


张青
2007年12月5日
第四个周三绝食抗议日

手机拍摄周正毅案件宣判法庭外的情况 (12/3/07)

11月30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周正毅案件。上海国保警方非法拘捕大量来旁听的
普通市民。吴志明坐镇的上海政法部门气焰嚣张,整个上海都在国家黑社会势力的统治
之下。



据拍摄者介绍,第一段录像中的记者是香港有线台,记者的采访受到上海警方的频繁干
扰,并粗暴抢夺记者的话筒。有大批穿制服和便衣的警察布满了法院外面。其他香港媒
体的摄制人员也很紧张,一边报道一边要防范上海国保的偷袭。看来世界各国以及中国
香港媒体的同仁,要给予来中国大陆工作的记者们进行类似伊拉克那样在战区报道的培
训,随时防范中共国保打手们的袭击,并给记者们上高额的人身保险。







第二段录像中,走在路上的是周正毅的辩护律师。周正毅的辩护律师只讲了一句话:
"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围绕周正毅的辩护律师,与此案相关的上访百姓高呼着"官
商勾结!""还我家园!""反对腐败!""我们要人权!"



在现场采访的还有台湾中央社的记者。上海警方盘查台湾中央社记者,然后声称要"护
送"中央社记者回去,中央社记者告诉上海警方"你们'护送'我们回去,那么我们就
没饭吃了。我们是到这里采访的。我们又没有安全问题。"中国国保警方经常对各类人
士强加"护送",目的是阻挠当事人正在进行的活动或者隔绝当事人与外界的接触。对
中国公民和在华生活的海外人士而言,实际上最大的安全威胁就来自中共政治警察。





胡佳

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99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49天



由于视频由手机拍摄,所以需要相应的软件才可以打开。一般Nokia手机驱动程序可以
打开。





富锦失地农民今日分地维权 呼吁各界关注 (12/3/07)

20世纪90年代中期,黑龙江富锦地区曾经以对韩国商人招商引资的名义征用57万亩土地,从来没有得到国家批示。后来韩国人没有兑现任何承诺,此项目不了了之。但土地却流入了富锦市政府手中层层转包,一直没有按国家政策退还给百姓。现在富锦农民公开起来讨要土地,大面积罢免村官。富锦政府部门占用土地是为了当地党政官员中饱私囊,并且还可以拿部分巨额所得来贿赂上级部门或纪检机构。在中国各地,此类型的强占土地案件数不胜数。而黑龙江的维权人士杨春林就曾为57万亩土地的4万多失地农民收集上万签名,并喊出“要人权不要奥运”。现在杨春林仍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羁押在佳木斯市黑通看守所。另两位农民代表王桂林和于长武也被分别关押了27天。

黑龙江省富锦市征用了并荒废了大面积的良田。当年富锦政府以欺上瞒下的手段征用长安镇东南岗村的996公顷土地,而这块土地甚至根本就没在当初的招商引资规划中,完全是被骗取的。而且一分钱土地补偿也没有给过村民。近日东南岗村八九百村民已经集体罢免了村长,大家决定于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分地,分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996公顷土地,这些土地已经被政府非法强占了13年。

东南岗村的村民依据《农村组织法》和《国务院农村集体工作通知》,有权合理利用村中的固定资产。而富锦政府违法已久,始终拿不出合理的批文,所以老百姓要集体分地,让这些良田恢复耕种。失地农民委托温荣律师介入此案,据当地村民介绍,富锦市已经拿出1500万前往北京贿赂温荣律师。

按照村民的决议,今天每个有户口的东南岗村民都有会平均分到一份土地。而12月2日富锦政府已经发布通告,威胁抓捕以于长武为代表的维权村民。呼吁各界关注东南岗村依法维权者。

于长武手机:13504853065
王桂林手机:15845150223

胡佳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99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49天

冯正虎:周正毅案宣判的法庭外纪实 (12/1/07)

和郑恩宠律师一样,上海的冯正虎先生也是我非常钦佩的朋友。今年5月12日我前往上海看望郑恩宠律师夫妇时,冯先生就曾经作我的向导。我们也一起经历了一场上海市公安局国保总队排演的好戏。由此我可以肯定的讲,上海国保的恶劣、野蛮、枉法程度绝不在他们的北京同行之下。而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吴志明,其人权劣迹与北京市公安局长马振川也是难分伯仲。

冯正虎先生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护宪维权”( http://fzh999.cn )。里面有很多他对司法公正的分析和思考,推荐大家浏览。

胡佳
2007年12月1日星期六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97天 艾滋病日绝食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1天

附件中的录音是我和冯正虎先生在郑恩宠律师家被上海国保总队暴力劫持的两分钟经过





周正毅案宣判的法庭外纪实
冯正虎

周正毅案定于11月30日上午9:30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的法院公告已在网上传播,但我不太重视,因为周正毅案与我没有直接关系,他已经是一个死老虎,宣判也仅是读一张纸而已,没有什么可看之处。但是,接踵而来的电话刺激了我去旁听的兴趣,美国之音的电话采访、其他朋友的邀请、国保警察朋友的“友情告知”:希望我不要去旁听。或许,周正毅案的宣判开庭还是有观望价值的。
11月30日早上8:30,我乘出租车到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刚一停车就看到一位认识的上海市民常老师站在法院隔壁的检察院门口,等我下车去想与他打招呼时,看见他已被几个人推上一辆小型面包车带走了。
我就索性去接待室办理旁听证。一进接待室的门,坐在门口的法院小姐就问我干什么,我说,“旁听周正毅案。”她说,“周正毅案不开庭。”我吃惊地说,“不对,你们法院不是已公告,周正毅案是公开开庭宣判的。”这时,一个穿法警制服的年轻人上来贴住我,把我挤到门外,边挤边说,“他是来旁听周正毅案的。”似乎在向外面的人暗示什么,或许是人太多,外边的这些抓捕手只顾寻找他们自己包管的目标,还顾不上我这个人物。站在门口的一位法官说,旁听证发完了。我说,“你这也是一个理由。你们可以与大家解释,不能瞎说。明明公告开庭,又说不开庭。”据在场的一位香港媒体记者说,她早上7点钟就来了,法院也说旁听证发完了。看来昨天晚上就有人来通宵排队领旁听证了,真是一场好戏,门票如此奇缺。
我没有旁听证,就耐心地站在接待室门口等退票,或许哪位领导一开明,又会放出几张票,等到9:30开场,我就回家。其实,今天外场的戏更热闹,我也是第一次大开眼界。周正毅真威风,不愧是一个大人物,死的骆驼比马大。场内十几分钟的宣判,场外要精心准备多少时间、要耗费多少行政经费,今天上海官方还要派出上百人护驾,这些护驾人员中穿警察制服的只有十几人,绝大部分人是不穿警察制服的便衣,或许根本就不是警察,是临时借来完成抓捕任务的社工,在这里通称便衣吧。我亲眼目睹,他们如何抓捕来参加旁听周正毅案的市民,其中一些被抓捕的市民是我认识的。林老太与一位女士还没有走进法院,就被几个便衣围住推上面包车开走了。老赵与另外几个人刚将自行车停放在离法院接待室二十、三十米处的地方,就有一批人拥上把他们抓到车上送走。过一回儿,在更远处有近十个上海市民被推上面包车送走。
法院接待室门口都是人,挤得满满的,但都是警察与便衣,还有一些海外媒体的记者,我也一直在其中。欲要旁听周正毅案的市民要挤进这个人流形成的圈子很难,即使偶尔挤进了,在接待室门口一说旁听周正毅案,就会被清理出场,享受免费乘车待遇。但我见到一个穿着气派的高个中年人,也是例外。他昂首阔步走到法院接待室门口,理直气壮地高声向接待的法院小姐说,“我要旁听周正毅案!” 围着门口的人一惊,也不敢怎样。法院小姐说,现在已开庭了,没有旁听证了。这位男士大声地说,“周正毅霸占我的房子。我要旁听对他的审判。----没有旁听证,我要上访。”法院小姐只好给他一张来访登记表格,他直接走到上访接待的窗口,向接待法官申诉他被拒绝旁听的不满。当他走进去时,一个穿着法院制服的高挑个子的年轻女子走到门外,向门外说了一句,“拉出去”,当时我也站在门口,我马上说了一句,“你是法官,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她很尴尬,不作声地走了。进门的便衣,一看坐在上访接待的窗口前的那位男士,就随口说了一声,“他是市局的。”也就不管了。可能这位男士已是市里挂名的人物,下面的警察也不敢随意抓捕,免得惹出麻烦。或许,我也是市局的,这些忙来忙去的便衣,也没有照顾我。如果他们强迫我乘免费车,明天上海滩上就多一起行政官司。
9:30过后,我打算离开。对周正毅的审判结果,我已不感兴趣,十几年或无期都是坐牢,我也不希望他被判死刑,因为我主张废除对非暴力罪犯的死刑之罚。但是,今天法院门外发生的一切却令人关注。这些便衣在法院门口公然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非法剥夺市民参加庭审旁听的公民权利,他们是否想过中国还有法律?没有想一想法院的隔壁是哪一家?它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院,是监督公安与法院的机构。这场闹剧演到法律监督机关的门口了。原来我想留几张相片留念,一看已经有官方的专业摄影师,高个子摄影,矮胖子拍照,还有海外记者也在拍照,我也就免了,免得给这些便衣添麻烦。我临走之前,再一次进入法院接待室,要求上访,并领取了来访登记表,在来访登记表的来访事由及要求栏里写下:“今天上午8:30我来贵院旁听周正毅案宣判,贵院接待的法官说不开庭,我说周案是公开审判的,后来法院其他人员又改口说,没有旁听位了。我又目睹很多来参加旁听的人都未被准许参加旁听。这是违背公开庭审的原则,请法院纠正。”然后,送交接待窗口的法官,并口述了今天的所见所闻,接待的法官也只好苦笑,并谢谢我向法院提意见。的确,今天发生的这种场面是对法院的亵渎,也是在侮辱法官。
回家后,听到朋友来电话告知,周正毅被判16年。我估计,周正毅今天的气势与社会关系,他不会做满16年的,最多8年就可以出狱了,在监狱里好好表现,评8次改造积极分子,就可以减8年刑期,还可以提早假释。周正毅案伤害最大的还是上海的司法体制,上一次把上海的司法恶搞了一下,这次又恶搞了一下,还让上海出丑,在众多的海内外媒体记者面前,也就是在全世界的众目睽睽下,在法院的门前,在检察院的隔壁,这些不穿警察制服、没有拘捕证、传唤证、没有出示警察证件的人可以随意抓捕市民,这些人数量众多,就像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红卫兵小将,一股革命的干劲,沉浸在抓人的快感里,就是没有一点对法律的敬畏,当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制止他们的疯狂举止,包括我也是一个懦夫,我与穿制服的警察、法官都在默认这批便衣的非法行为。的确,我为上海感到悲哀。如果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先生亲临现场,也会像我一样感到悲哀,他接管的上海是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一切要从头做起。

写于2007年11月30日上海仁和苑




附:
8886.mp3 (2007年5月12日11点06分在郑恩宠律师家上海警方的暴力攻击.mp3)

中国总理温家宝访问艾滋病村 村民表示失望 (11/30/07)

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第二次访问河南上蔡文楼村,探望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家属。温总理首先在诊所待了近一个小时,随后走访了
几户。警察和政府人员组成的人墙和警戒线阻隔了普通村民和温家宝的直接接触。腐败村委书记刘月梅一直陪同温总理左右。



三天来,在温总理到达村庄之前、当中和之后,多名文楼村村民表达了对温总理到访的看法。非常令人遗憾的是,尚无感染者和病人给于这次中央政府的行动正面评价。因为
所有的村民都知道这是一场戏,温总理看到的都是虚假内容,而是否他本身就愿意看到虚假的内容,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跟随温总理来的大群记者也会同时把虚假的和谐发布
出去。



因为温总理的到来,上蔡县县城到文楼村全面戒严,整个河南驻马店市区的警察全部调集到文楼村负责保安工作,文楼村和附近村庄活跃的感染者和村民被河南政府人员非法
拘禁。许多今天需要去诊所治疗的艾滋病人被无理拒之门外,而诊所内部的一切只是排演给温家宝总理看的。许多村民私下抱怨温总理是在作秀,为什么不暗访,这样兴师动
众的所谓访问只是劳民伤财,给老百姓途增压力。



明天中国媒体的头版头条都会有温总理在文楼村的报道,向全世界表达中国政府是多么重视艾滋病救助。但实际上中国政府在艾滋病救助方面的工作,形象远远大于实质。中
国的艾滋病问题存在体制性的症结。没有公民社会,没有言论自由,没有法治环境,艾滋病问题只能不断受到搁置、压制和矛盾激化。而付出的代价就是成千上万艾滋病公民
的生命。



为温家宝总理一次没有实质意义的访问感到遗憾。希望有一天他能在北京接待来自各地的艾滋病感染者,真切听取病人们的呼声。另外,今天下午,被羁押在北京南站河南省
信访黑监狱的输血艾滋病感染者代表孙爱玲,由河南政府人员匆忙押解离京。可能的原因是我们昨天建议温家宝总理回京之后去黑监狱和输血感染者对话。而原本河南省政府
是要把孙爱玲在京非法拘禁到12月1日之后的。



政府发布的艾滋病统计数据是冷冰冰的。我们需要干实事,我们真正该关心到每一个感染者和病人,视每个人的生命象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贵。一年了,艾滋病问题满载着遗
憾,我们感到中央政府卫生部门运转失灵,地方政府正在全面压制艾滋病相关群体。



明天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我将绝食一天,为这一年以来所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还有饱受中国政府部门骚扰和压制的艾滋病群体及社会工作
者。在这一天中我将为未来一年艾滋病群体的平安而祈祷。





胡佳

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96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2天




附:
207056~1.MP3

河南上蔡县文楼村艾滋病村民马深义等被政府软禁 (11/30/07)

2007年11月30日中午11:30,河南上蔡县文楼村艾滋病村民马深义也再次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已经被乡政府人员软禁。那些人就在他房间内禁止马深义外出。而
马深义的孩子也感染有艾滋病,今天想要去诊所治疗,也被政府人员无理阻挠。文楼村的诊所已经为即将到访的中国国家领导人布置和排演好了。相信不久一场亲民大秀将会
通过中国政府的喉舌播发给海内外。



随后又有村民打来电话,说从已达村中的河南省政府人员那里获悉,此次动用警力超过1600人,另外还有数目不详的大量河南各级政府人员配合。这次的排场显然大
于2005年2月8日温家宝总理来时1200名警力。文楼村从昨天就已经戒严,一些活跃感染者、村民的院落中都有政府人员把守,大量的警车停泊满了文楼村的几个自
然村。一幅大兵压境的态势,文楼村从未有过如此高度紧张戒备的状态。有政府人员甚至私下说这次来的是胡锦涛而不是温家宝。但究竟是这两人中的哪一位到访,还有待下
午由文楼村村民直接证实。





胡佳

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96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2天





附:
2094A3HN1.MP3

吕耿松案件11月28日移交杭州市检察院 (11/30/07)

11月29日杭州西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邓洁明才告诉吕耿松的妻子汪雪娥,实际上早
在9月份吕耿松的案件就由杭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直接负责了,西湖区公安分局根本就
没有任何自主权。西湖区国保的主要职能仅仅是尽可能封锁案件信息,并千方百计以无
理耍赖方式阻挠莫少平律师会见吕耿松。



11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将吕耿松的案卷移交给杭州市检察院。莫少平律师的助
理丁锡奎律师29日下午直接联系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检察院,并基本确定下周前往杭
州申请会见吕耿松。如果得以会见,将是这起维权案件中的基础性突破。从此前获得的
信息中证实,吕耿松本人一直有强烈的意愿聘请律师。鉴于当局构陷吕耿松的罪名为涉
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所以根本不存在涉密问题,而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公安厅
国保总队和杭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一直是采取中国国保政治警察系统惯用的既违法且
无赖的方式来阻挠律师会见。令国内人士和国际社会所不齿。杭州这座美丽的城市也因
为浙江当局疯狂镇压异议人士而蒙上了污点。



汪雪娥在邓洁明的办公室偶然看到了一名实习警察,此人居然是吕耿松家楼上邻居的儿
子。我们有理由推断国保警方在为监视吕耿松家属培养眼线。







胡佳

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96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2天



附:10月18日莫少平律师就律师会见吕耿松被非法阻挠问题致杭州市公安局的律师函



所标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BEIJING MO SHAOPING LAW FIRM

中国北京中山公园西南院 电话/传真:86-10-6605-8311 邮编:100031

Waterside Pavilion Zhongshan Park Beijing 100031 P.R.China

Tel/Fax:86-10-6605-8311 Zipcode:100031 e-mail:shaoping@public.bta.net.cn



吕 耿 松 涉 嫌 煽 动 颠 覆 国 家 政 权 一 案



律 师 函

杭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

并转呈吴鹏飞局长 :

我们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莫少平、丁锡奎律师。2007年8月29日我们接受犯罪嫌
疑人吕耿松之女吕飘旗的聘请,担任吕耿松的律师。

吕耿松于2007年8月24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以下简称西湖分局)以涉嫌"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刑事拘留;我们于9月11日通过特快专
递向西湖分局递送了有关律师聘请及会见手续。然而西湖分局却于9月14日向吕飘旗出
具了西公刑密聘字〔2007〕1号《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决定不准予聘请律师。
我们认为西湖分局的做法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遂于9月26日致函(《律师函》附
后)西湖分局,据理交涉;

2007年9月29日,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贵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注:已没有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逮捕了吕耿松;10月10日,我们再次通过
特快专递向西湖分局递交会见手续和取保候审申请;10月16日,西湖分局仍以"涉及国
家秘密"为由不准予聘请律师;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律师意见,供参考: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
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
"刑事诉讼法第 九十六条
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
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的
规定,我们认为,本案不应当被认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理由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而造谣、诽谤等都是一种公开实施的行为,既是"公开实施" 的行为,就无"秘密"
可言。

2、《现代汉语词典》关于"煽动"的词义解释为:鼓动(用语言、文字等激发人们的
情绪,使他们行动起来)别人去做坏事。故所谓"煽动",必须公开来进行,必须有诸
多不特定的受众,秘密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煽动。

综上,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性质来讲,该罪不可能成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
件。西湖分局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吕耿松的亲属聘请律师,从法理上讲,是不
可能成立的;同时,这也无形中剥夺了吕耿松在侦查阶段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二、关于郑国良的情况反映

据吕耿松先生的亲属讲,西湖分局国保大队长郑国良亲口对她说,"(吕飘旗为其父聘
请的律师)那两个律师是惟恐天下不乱的,所以不能聘请"。为此,我们在9月26日给
西湖分局的《律师函》明确指出:请西湖分局调查核实,如果属实,我们认为郑国良警
官的行为是有违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准则的,也是极不负责任的,并保留依法追
究郑国良警官对我们进行诽谤的法律责任的权利。但西湖分局至今未给我们明确回复;
故我们在此恳请贵局,做为西湖分局的直接上级,对上述事实进行核实;而且,我们认
为以郑国良目前的状况(据亲属讲郑国良对本案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不宜再继续参
与本案的侦查工作,应予回避,以保证本案侦查的公正进行。

据了解,本案得到了国内外媒体及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望贵局公正执法,严格遵守法
定程序,以树立我国司法机关的良好的正面形象。请贵局尽快妥善处理吕耿松聘请律
师、会见律师及取保候审的问题。

顺致

警祺!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莫少平 律师

丁锡奎 律师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

致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律师函》(复印件)

20071128msp.MP3
1128msp.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