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0 January 2008

上海拆迁维权人士龚浩明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回家 (12/12/07)

上海镇压拆迁访民从来手段残酷。我们曾经在北京南城遇到大量来京上访的上海冤民被上海警方在北京警方的默许下非法暴力扣押,然后押解回上海。整个过程令人感觉上海警察的残暴丝毫不亚于东三省和山东、河南的匪警。

从陈良宇到习近平,上海的人权状况没有丝毫的改善。一去职一升迁的两个中共官员都无法抹去任内的人权污点。或许他们可以把这些责任的一大半推给江泽民的侄子吴志明,那位臭名昭著的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谁能想象,国际大都市上海,发生过陈小明和段惠民等访民被警方虐待致死的案例,在司法暴行史上会被好好的记上一笔。2007年11月8日海市公安局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刑事拘留维权人士龚浩明。民间人士判断这与龚浩明今年5月参加“要人权不要奥运”签名行动有关,另外在最近几个月的多封公开信中龚浩明的名字也排在前列。上海的龚浩明成了和黑龙江维权人士杨春林一样典型的奥运囚徒。龚浩明的家属委托了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而上海警方以案件涉密为理由拒绝李方平律师会见当事人。鉴于上海恶劣的司法环境,海外的“维权网”为龚浩明发出了紧急呼吁。

12月8日周六,龚浩明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回到家中。家属表示,龚浩明需要好好休息几天。这是上海警方罕见的将“重罪”者以取保候审名义放回家,但达摩克里斯之剑还是悬在龚浩明头上。如果他再次介入上访维权,那么就会被二度收监。而上海还有郑恩宠、童国菁、华神清……还有数不清和拆迁相关的司法不公正。呼吁国际社会加大力度关注和支援上海拆迁受害者、维权者。

胡佳
2007年12月12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监控的第208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40天

河南政府伪造司法公函 非法阻挠李喜阁参加艾滋病培训 (12/11/07)

艾滋病人李喜阁是中国输血感染者中的代表性人士,自从2003年诊断出自己和两个女儿感染艾滋病,她就在不断为自己也为和自己有同样命运的艾滋病感染者们呐喊、维
权。2006年7月李喜阁因在京要求和卫生部部长高强对话而被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罪名刑事拘留。之后经过国际社会呼吁,李喜阁被放回家,但还是经历了长达半
年的"监视居住",和长达一年的"取保候审"。河南政府强加给李喜阁女士罪名,是为了能随时以合法的理由限制她人身自由。但现在所有的司法程序都已经在今年8月结
束,从法律意义上讲,李喜阁完全是自由的公民。



2007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李喜阁要前往北京参加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联合国艾滋病署等机构合作举行的培训。她要作为培训者之一给全国妇联系统的干部讲
授妇女基层艾滋病反歧视工作。但宁陵县国保警方却非法将李喜阁女士带到公安局扣押,直到傍晚18:30才放她回家。但警方继续对其实施非法拘禁。宁陵县主管司法工
作的副县长李萍声称要对李喜阁前往参会的事情请示商丘市和河南政府。李喜阁只好等待他们的研究结果。但今天上午李喜阁接到全国妇联通知,河南省政府居然对北京的全
国妇联撒谎,声称李喜阁尚在"取保候审"中,以此理由阻挠李喜阁与会。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的人员正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但培训举行在即,时间已经如此紧张。而且
对河南政府的违法行为,北京全国妇联系统又能有多大能力去遏制呢。



李喜阁伤心地哭了,这次与会本来就一波三折,她很珍视这次能为艾滋病妇女和儿童发出声音的机会,认真的准备了培训材料。李喜阁怎能想到宁陵县政府、商丘市政府、河
南省政府如此卑鄙龌龊。河南司法部门居然不仅仅可以构陷老百姓,以强加的罪名把无辜者抓入牢狱,而且还能随时伪造司法文件,把自由的中国公民定性为囚徒。中国各地
的政法部门完全的公权私用、滥权枉法。



2007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和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把德高望重的高耀洁教授非法拘禁,就是为了隐瞒河南艾滋病现状,避免主要责任人及真相被曝光、被追
究。最终如果没有吴仪副总理、美国参议员希拉里女士、胡锦涛先生的介入,高耀洁教授也是被几十名警察包围,完全隔绝开与外界的联系。而李喜阁呢,一位病弱的艾滋病
人士。没有司法公正的中国,还有哪位高官愿为小小的艾滋病妇女李喜阁主持公道,还有哪个部门能为她主持公道。



在中国,普通百姓命如草芥,弱势群体尤其如是。河南政府的脸面和官员的乌纱帽要远远重要于普通艾滋病百姓的生命。李喜阁的遭遇代表了艾滋病群体在河南的处境。那就
是被政府掩盖、被官员压制、被以拖延的方士剥夺生命。



胡佳

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207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41天





等待河南宁陵县人民政府停止阻挠我参会



接到赴京的艾滋病培训通知书已经有十多天了。按照我们河南商丘宁陵的土政策,我外出参加艾滋病领域的会议,都要经过公安局和县市两级政府的审查批准。尽管从法律意
义上讲我是自由的公民,但我们政府用违法的手段限制我,作为普通公民我很难扭转。我在12月6日把会议通知交给我县公安局,由公安局转交宁陵县人民政府。今天
是12月10日,大会让我在本月12日报道,今天政府没有给我允许参会的通知,政府说还在研究,逐级从县里一直到市里、省里审批我能否去参加全国妇联的会议。

这是我参与北京官方会议的第三次邀请。

第一次在2006年3月份,我参加了国务院艾滋病办公室召开的艾滋病草根组织的会议,并在会议上10分钟的发言,关注儿童感染艾滋病药物治疗的问题和二线药物的问
题。

第二次在2006年4月份我参加了卫生部和国务院艾滋病办公室委托中国艾滋病协会召开的输血赔偿金制定办法听证会,我在会议上发言40分钟,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
的成人和母婴垂直感染艾滋病儿童死亡的赔偿金是每人30万人民币。存活的输血感染感染艾滋病人群每人赔偿金是20万人民币,每月生活费和护理费以及营养费
共2000元人民币。

儿童的药物解决了一部分,赔偿金没有兑现,石沉大海。

一直到现在我的输血感染案件都立不上案,当地政府和法院都知道原因。是河南政府责成河南高级法院不让省各级法院给输血感染艾滋病者立案。

这次让我参会的发言是45分钟,谈农村感染艾滋病妇女人群,消除歧视,保护感染艾滋病妇女合法权益。

但是我参会的权利依然被地方政府非法剥夺着。明天已经是12月11号了。我依旧盼望着成行,好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艾滋病妇女。

等吧。我们艾滋病人又能活多久呢。


李喜阁(HIV/AIDS)

2007。12。10 世界人权日

附上: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邀请函

邀 请 函

李喜阁老师:

您好!

全国妇联将于2007年12月12日—14日在京举办为期三天的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强化妇女群体的综合能力并减少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感染者的一切侮辱及歧视行
为"项目培训班,特邀请您为培训专家,讲授如何提高妇联领导或妇女工作者在社会性别和艾滋防控方面的培训能力及宣传组织协调能力,以切实提高高危人群对有效预防措
施的可及性,可偏向社会性别和公共政策领域。

授课时间:12月13日10:45—11:40

授课地点: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杨村)

授课对象:全国妇联部分艾滋病示范社区代表、妇联干部、艾滋病救助组织代表、联合国项目官员等。

授课方式:多媒体授课、互动式问答

望光临为盼!

联系人:国际合作部 黎静、赵晨含

联系电话:65235753

传真:65235177

邮箱: gjhz@12338.cn

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

2007年11月29日

彭定鼎:上访接待站见闻 (12/11/07)

上访接待站见闻

彭定鼎

2007年12月7日下午2时30分许,我陪同两名BBC广播记者前往国务院信访办接待中心采访上访人员。我们还没有达到接待站门口,就被众多上访人员围住,一些人大声对我们诉说他们的遭遇,另一些人则拒绝我们的采访,理由有二:1. “家丑不外扬,我们不对外国人说”; 2. “你们不能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还会挨打被劳教”。
保安员们看到我们的到来如临大敌,步话机喊声此起彼伏。我们在众多保安的包围下向接待站门口艰难地走去。只要有人对我们诉说什么,保安立即上前阻挠、推搡,我们被迫与保安严厉交涉,才做了1、2分钟录音。
到达接待站门口后,立即有警察和“工作人员”围上来查验证件,随后我们被告知可以采访,但不得妨碍交通、妨害秩序。我答曰,我们按照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从事采访活动是合法的、正当的,怎么会妨碍交通、妨害秩序?如果我们的采访引起围观,那么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是警方的责任。
我表明了强硬态度后,就继续录音采访。但采访过程一直受到警察、保安和“工作人员”的不断骚扰。对我们诉说遭遇的上访人员不停地受到莫名其妙的冲撞,有的干脆被保安阻拦、架走。我们亲眼目睹有人殴打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我要求在场警察制止时,警察告诉我“那是上访人员之间的纠纷”。警察的话是难以相信的,我更倾向于认为那是“工作人员”殴打上访人员。但退一步说,即便是上访人员的纠纷,警察就不该制止吗?维持秩序不是他们的职责吗?
一位来自黑龙江佳木斯市的访民对我们诉说他的遭遇时,不停地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从背后对他施以拳脚。众人怒问“为什么打人”时,那几个无赖嬉皮笑脸地否认曾经打人。我问其中一个胖子“你是干什么的?”他答曰:“我也是上访的。”但是被殴打的访民和周围的访民都告诉我他们来自“驻京办”。
接受完采访后,那位访民悄悄要求我们保护他离开现场。我也意识到有人要对他下黑手,于是告诉他紧紧跟随我们。我想把他带上我们的车离开。向停车处走去的路上,我们不断被不明身份的人堵截,短短几十米人行道竟然如此坎坷崎岖!
走到一半时,又有几名警察和保安来到我们身边要求我们迅速离开。其中一个着便装的还凶恶地对着我们的话筒嚎叫道:“你们要干吗?你们不要到中国来给我们制造混乱!”我告诉他们,我们也已经做完了采访,正在离开。这时,几个人突然间对着那位佳木斯访民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把他推到大约1米远之外打倒在地,那几个保安也拳脚交加,同时有人阻碍我上前救助。眨眼间,那位访民被架进了“办公区”,从我们的眼前消失。
我立即向在场的警察和“工作人员”报案说有人遭到殴打,工作人员对我说:“我没有看见啊。你有证据吗?”警察则说:“那是访民互殴。我们也管不了。”
我们只得再次来到接待站。为了避免引起混乱,我们站在接待站对面的人行道上与一名闻讯赶来的会说英语的外事警察和一名在场的治安警察交涉。我们要求见到那位访民,他是因为接受我们的采访遭受殴打,我们对他负有责任。如果见不到他,我们不会离开,而且要向外交部新闻司报告这个事件。治安警察掏出手机与“办公室”联络后答应了我们的要求。要我们“稍等”。
在等候的过程中,那位治安警奇怪地冒出一句“人人都该爱国。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这么教的。”我说:“您说得对。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人民向世界展现中国开放的形象,欢迎外国记者来采访报道。开放的中国不仅是指我们的成就还包括我们的问题。协助外国记者报道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爱国之举。当着外国记者的面殴打上访人员倒可以说是卖国行径。再说了,上小学之前我们就该知道不能打人了吧?”那警察无语了。
一会儿,那位访民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伤,一瘸一拐地艰难地穿过马路来到我们身边。我立即询问了他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告诉他我们将继续关注他的境况,并将他带上我们的车离开现场。
经历了这一切后,我心情很沉重,也很迷茫。假如我在60年前的北平目睹类似的事件,我会在心中默念:“打倒国民党!”(当然,在当时军警宪特的高压统治下,我不敢这么说。)然后投奔解放区。可是60年后的今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记:安置了那位访民后,我想到向国家信访局报告这个事件。拨打114查到了国家信访局的电话66180114。拨打过去后,听到一个自动语音应答:“这里是国家信访局。信访请写信到国家信访局,邮政编码10XXXX。”无奈,找出以前曾经见过的一位国家信访局办公室领导的手机,打电话告诉了她发生的一切。她回答说:“知道了,向领导汇报。”

于世界人权日,郭飞雄妻子张青致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的公开信(三) (12/11/07)

于世界人权日,郭飞雄妻子张青致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的公开信(三)——郭飞雄案关键词之-,儿子失学。
——呼吁当局兑现奥运承诺,切实改善人权。
——呼吁当局无罪释放郭飞雄。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

您好!
虽然不知道,我写的这些公开信您是否看过,但我还是坚持给您写信,因为您是中央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我希望我的这些公开信,能有片言只语传到您的耳中。所以我继第一、第二封信之后,又给您写第三封信。我在第一封信中向您就我的丈夫郭飞雄先生在羁押期间,所遭受到惨无人道的法西斯式精神摧残和身体摧残的事实,向您申诉控告广州、沈阳警方相关人员执法犯法的恶行。要求成立独立调查组彻查,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虽然没有任何回应,但这并不能击垮我相信世界还有正义的信心。更不会减缓我向这个社会寻求公正的行动。所以我写了第二封给您的公开信。
第二封信的内容是
——1、郭飞雄案的真相——公检法部门串通一气,共同制造冤案,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2、绝食抗议宣言——强烈抗议当局用高压电警棍电击郭飞雄的生殖器逼迫他自证有罪。强烈抗议中国政府对郭飞雄的无耻判决。
是可忍,孰不可忍?作为他的妻子我决定每周三绝食抗议,我将抗议不止、鸣冤不止、无限期坚持!在此,向国际社会、世界人权组织、正义媒体,社会各界崇尚公平、正义、法治、人权的人士请求援助,请您们声援郭飞雄。
--—3、呼吁当局无罪释放郭飞雄
在2007年11月14日早上,天河区法院对郭飞雄的案子进行宣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四万元。宣判之后,法官问他:“你对判决有什么意见?”我先生在法庭上以极其平静缓和的声音说:“我只说一句话,你们是在用曲折的方式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广告宣传,你们和我都在中国的民主事业中扮演着一个历史角色。我感到很荣幸。”
郭飞雄在被两个法警带出法庭时,他边走边问我:“金宝(我儿子的名字)有没有上学?”这是他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14个月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法警带他到了法庭门口,我看着郭飞雄的侧影,对他说:“金宝没有上学。”
11月23日,郭飞雄在与莫少平律师会见时,对律师说“广州警方给了我五六条威胁,其中,说把我送到沈阳去用更厉害的酷刑(使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他们兑现了;说要不让小儿子金宝上小学,他们兑现了;还说要不让女儿升初中。还说,就是我到了监狱,也会抢我的书,不许读书,还说要找人打我、收拾我。”
警方在监狱里,是如此威胁郭飞雄,那么我们在外又遭遇到了些什么样的境遇呢?

儿子失学,是郭飞雄(杨茂东)案的众多关键词中之一!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我今天要向您说说我的儿子金宝失学的事实经过。

金宝上学的问题,一直像石头一样,压在我心里。在今年的整个春天、夏天、秋天我都在为这件事担心。
今年4月10日周二,我上小学六年级的女儿杨天娇的班主任打来电话说:“学校有家访任务,明天要来你家家访。你明天有时间吗?”我热情地对她说:“好的,欢迎你来。”
第二天中午老师来了,我们彼此都很热情,她还饶有兴致地看了杨天娇的房间,在一番寒暄之后,她首先提的问题是:“杨天娇是不是要回老家上学?”
真是语出惊人!我当时就感到来势不对头。我说:“没有啊,我没有这样的打算,怎么突然这样问呢?”
老师说:“也没什么,只是问一下。”
我马上对她说:“我有件事要向你表示感谢,向学校表示感谢。”我说:“在去年9月14日,广州警方来我家大抄家的时候,感谢你们留我女儿在学校,她没回来看到三四十来人在家抄家的场面,我很感谢你们。”我对她说:“当时,可能是我先生向警方要求不要让她回来,警方通知了学校,学校就留她了。听我这样说,她满脸通红。她说,“没有吧,我并不知情。”我说:“不可能吧,不会那么凑巧。”她又说:“可能校长知道。”我问:“当天是怎么回事呢?”她说:“那天学校办校报,找了几个学生,杨天娇画画得好,就留下来了。”
“是谁说要她留下的呢?”我问。她说:“是校长。”
我说:“不管怎样,我是真诚的感谢你们。没有让我女儿看到抄家现场,这一点我很感谢。”
在交谈过程中,她问了西西的弟弟今年要不要上小学,我说是。
她问:“那准备在哪里上学?”我说:“当然是在你们学校上学,这里近嘛。下楼走几步就是了。对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孩子来说,我根本没考虑去远处上学。而且,我认为你们学校各方面都不错。”
4月14号。郭飞雄的姐姐打电话给我。对这一天的简短记录如下:她打电话来,说话匆匆忙忙,吞吞吐吐,让人一头雾水。她说:“这时候,关键时期,不要有什么外界接触。不要见什么人。”又有政府人员找过她了,来人说了一些话,说到内地问题。她说,孩子在内地不适应,老咳嗽。看来一定是以赶我们回湖北老家的问题吓唬她了。后来跟他姐姐通电话才知道,是沈阳公安局和广州公安局的人去了她那儿,她对我说:“人家很客气,说人家主动说要帮你找工作。”我一听这话,认为不是好消息,关注我的工作说明他们打算长期控制郭飞雄。
她说:“他们说,只要郭飞雄愿意认错,他可以很好。只要他放弃维权,他可以生活得很好。他凭什么去扯太石村的事?他算老几?现在,只要他放弃,他就可以生活得很好。还可以回大学教书。”她在电话里说:“他们(公安局的人)要见一见你。”我说:“行啊,可以见。”
4月17日周二,他们打电话说明天来,问我几时有空,我说:“就明天上午十点吧。”
4月18日,他们来了,沈阳警方的杨乃新,广州警方的女警小赵。这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沈阳警方对郭飞雄做了什么。杨乃新首先说:“你儿子今年要上学吧?户口还没办好吧?”我说:“孩子上学的事是我和学校的事,到时候,我会直接找校长谈这个问题,我现在不跟你谈这个问题。”他以不以为然的口气说:“有什么不能谈的,都可以谈嘛。”我重申我不谈这个问题。他接下来还是说了几点:广州是经济发达地区,外来人口多,学位紧张,所以非本地户口要交纳赞助费才能得到学位;学位要在有多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给学位。
当时还说到郭飞雄的案件会有什么结果。他说:“无罪释放是不可能。但有可能是缓刑。”我说:“缓刑也是判有罪的。再说高智晟律师的缓刑,你们是怎么对待人家全家的!?一个无罪的事情,你们要把他弄成有罪,你们只能依靠谎言!我劝你们停止下来。你们硬要把案件往前推进,只能是把更多的人拖进来说谎,让检察院、法院来帮你们圆一个谎言,并且还圆不拢这个谎言。检察院和法院人们心中还是有点威望的。你们何必拉上他们一起说谎呢?我希望你们理智一些,停止下来,冤案已经进行了很久了,我希望你们公正的对待他,他跟政府不是紧张关系,你们不要打着他、推着他跟政府作对。”
后来他说到和谐社会,我说:“和谐社会,首先要建立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不能以权力打压,制造冤案来维持和谐。”
当天杨乃新要走的时候,广州警方的女警小赵不说走,很显然是有事没办完,她起身走近我,问我要不要留下她的电话,我说好,她写下电话。她说:“我能弹一只曲子吗?”我答应她。她弹奏了一只曲子,我夸她弹得好。
4月21日周六晚上八点多,广州警方的小赵径直来家门口敲门。我打开门让她进来。她说,她买来两本钢琴书要送给西西,我谢绝了,她说她想陪西西练钢琴。她说以后还来陪西西练琴。我说:“我从前请人教西西弹钢琴都是付费的,现在因为经济原因,没请老师教她,让她自学,所以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我不想亏欠着人,这种感觉不好。”后来,她谈到我们外地人在广州生活不容易,又说:“这多少年孩子见不到父亲,你真的不对他们说实情吗?我们不想看到你们这样。你想不想去见他。(她说的是见郭飞雄)”
我说:“就我所知,在案情还没定下来之前,法律规定,家人是不能见面的。现在我去见他,你让我跟他说什么呢?叫他认罪,这我办不到,我知道他是无罪的。你们也知道他无罪。如果只是让我看看他的情况,那我很愿意去见他。”
5月5号,女警小赵又来,也是晚上,这次她事先打电话,大意也还是希望我能劝说郭飞雄。但说到后来口气有点硬。我对她很客气,能理解她来说这些,是她的任务,就她本人,一个年轻的女孩,她凭什么要对我说些不合适的话呢。是别人要她来说。所以我当然不会计较什么。我送她去电梯口友好的与她道别。
5月13号,我带金宝去小学报名,申请学位。
5月28号,胡啸律师和岳律师去看守所见郭飞雄。这一天,我们得知惊天消息——政府用高压电警棍电击郭飞雄,还是最薄弱的生殖器!在圣经里,对付生殖器的人是要处以极重的刑法的。这种行为是极其邪恶的。郭飞雄的姐姐知道后,哭得不得了,她说她实在是受不了,为什么他们这样对待人。警察还去她家,这不是大摇大摆的欺负人吗。你警察做了这种事你可以不作声啊,哪有公然上门欺骗人的。
5月28号当晚,自称是居委会的一行三人来敲门,说要登记人口。我说:“我们不登记。”我关上门后,他们又敲了很久才离开。
6月4日,小学招生办打来电话说,你孩子手续不全,我们不能给他学位。
接下来的时间,我找校长,第一次校长不在,第二次,在阳光爆晒下的小学大门口给校长打电话。校长当时说:“你的孩子,第一不是本地户口,要交赞助费两万。这是教育局的规定。学校没有权力变动。第二,你的孩子要在本地地段生招满之后还有学位的情况下,才能给他学位。报名一定要有户口。”校长的口吻跟公安局的人一样。
后来,我儿子金宝一个同学的家长看到我们孩子的上学问题还没解决,她出于好心,一定要我和她一起去找校长,因为她找了一个局长写了条,为她的儿子读书的事,她想也顺便用这个关系帮帮我。见她这么热心,一再邀请,我就和她一起去了,见校长我自我介绍说是杨天娇的家长,现在为杨天策上学的事来的。她说不行,必须有户口,我不能在没有齐全手续的情况下招收你。我说我回湖北去办,请你留学位。
夏天,我乘火车回湖北,办金宝的户口。可是,办不下来。我焦心的等待着,那些日子,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能够闻得到它的辛酸味儿!
8月30号,我去银行取回金宝上学的赞助费两万,(在此,我要说,感谢那些真诚帮助我们的朋友们,因你们的无私帮助,我的孩子能够交得起赞助费)。下午,又去找校长,我说:“户口暂时还没办到,我希望先给孩子报名上学,户口办到了,我再交给你。一个孩子上户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总会办下来的。”校长说:“真的不行,你必须先有户口我才能收你的孩子入学。”
9月3号,全国的学校正式开课。
我在那天早上10:20去学校,我想再找校长谈谈,我是带着儿子金宝一起去的。我想再做一次努力。我去的时候,校长不在,她的办公室里正坐着两个女士,她们也在等校长,从交谈中知道,她们是天河区政府的官员。在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校长回来。校长先跟她们谈事情。
我和金宝只好站在外面等,我记得在那漫长的等待中,我多次拿道旁的公用磁卡电话看时间,那天非常凑巧的是,每次的时间都相差10分钟。11:29、11:39、11:49、11:59、12:09。在等待的过程中,金宝实在是站得太累了,他催我回家,他说不要等了。他累得不行的时候,说:“妈妈,你抱抱我吧,我实在是站不住了。”
我们在打了放学的铃之后,才见到校长。我对校长说:“非常抱歉我又来打扰你,我还是来向你请求,希望我的儿子,能先上学。我知道,这学校以前是与我们住的小区配套的,发展商对我们的承诺,业主的孩子可以无条件上学。是后来才交给政府成为公立学校的。我们在这里住了十年,他的姐姐也在这里上学,我和你也认识多年,我想请你,先让我的孩子上学,一年级的孩子中间插班很难适应。户口肯定是办得到的,你可以先不给他办学籍,等手续齐全再办学籍,这样别人也不会知道他手续不全。你看,我们也算是熟人,你就帮帮我。再说,现在都是义务教育,一个孩子上学是天生的合法权力。以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学龄孩子上学都好像说不过去吧!”
校长说:“是义务教育,那你可以回原籍去呀。“她又说:”我现在收了你的孩子上学,到时候你拿不出户口来,我赶你的孩子出校门,我就犯了义务教育法。现在,你手续不全,我拒绝收你,我没犯法。现在不收你的孩子,对你们的伤害,比到时候你拿不出户口,我赶你的孩子出学校所受到的伤害要小得多。那时候对你对孩子的伤害才大呢。”
我看着校长说这些话。我不再说什么,我起身和她握手道别。我握着她的手说:“杨天娇在你这儿上学,我也认识你五年,以后儿子还要在这上六年学,我们也算是朋友。儿子上学的问题,以后还得再来打扰你。”她也客气地表扬了杨天娇,说她非常聪明。
在与校长交谈的过程中,女儿打电话来,她放学回家进不了家门。
我匆匆往家赶。走出校门的时候,我牵着金宝的手,我看他。在阳光下,他眯着眼抬头对我说:“妈妈,校长说不要我上学。”
我说:“没事的。校长知道你很聪明,会进位加法,还是一百以上的,还是心算呢?她怎么会不要你上学呢?学校老师最喜欢聪明的学生啦。过一段时间就会说,欢迎杨天策小朋友来上学的。”
这是我作为一个政治犯的妻子,一个母亲,为我的儿子能够上小学所做的努力。如果不是怕孩子的小心灵承受不了,我可能还会去找校长说情的,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给我出主意:“你要带着孩子,天天去找校长,她怎么可能不接受你的孩子?一个孩子读书,多么正常的事情啊!”
在这个过程中间,有多少焦虑,多少担心、多少隐忍,真是一言难尽。
从我儿子失学的事情,尊敬的胡锦涛主席, 我看到了中国警察的力量。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是多么的肆无忌惮、横行霸道!!在中国,警察力量像庞大邪恶的章鱼怪触角,漫延伸展到了公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人们的生活。任凭我怎么努力改变不了,只能面对儿子失学的事实。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您是不是也不能理解这样的事,在奥运会即将召开的中国,竟然会发生。
郭飞雄的姐姐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是政府部门的人有意控制。她说我:“你是不是弄错了?人家干嘛要对一个孩子这样呢?他才六岁,再说现在,全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我们附近,有一个孩子,因为智力有点问题,家长没送去上学。小学校长还找到家里,要求家长送孩子上学。说到了学龄不送孩子上学是违法的。”她甚至不听我的劝阻,打电话请在4月14号,去过她家的广州警方的人,希望他们能帮个忙,对校长说说,让孩子上学。我看她是成心跟那帮警察们的牙齿过不去,那帮人接到她的电话恐怕是笑得满地找牙。

胡锦涛主席,从郭飞雄的案子看,中国政府里一些人的确是不厚道!他们连六岁孩子上学的事,也要拿来耍耍。

胡锦涛主席,我听郭飞雄对律师说:他在监狱里连报纸也不能看,连电视也不能看。这真像一个黑色笑话。他,郭飞雄,竟然连您所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的17大召开过了,都不知道。
今天是世界人权日,在此,我呼吁中国政府兑现奥运承诺,切实改善人权。
并重申郭飞雄在监狱中的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徒、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的读书、学习的权利,改善他们在监狱中的条件。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在奥运前,释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徒、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历年来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陆与亲人团聚,观看奥运。
第四: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启动有序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选举、出版自由。
他呼吁中国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初步实现中国人民的尊严及权利。以文明和谐的面貌迎接奥运——这个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相聚的历史时刻。

祝平安!

张青

2007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
于广州家中




附:



















2007年12月9日郭飞雄妻子张青于家中.JPG

杨春林案件再度移交检察院 (12/7/7)

2007年11月8日,因证据不足,佳木斯市检察院将杨春林案件案卷退回佳木斯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按照法律,佳木斯市公安局有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12月7日上午,杨春平前往佳木斯检察院询问于永胜检察官案件发展。于检察官告知杨春平,佳木斯公安局今天把补充侦查后的案卷再次移交给了检察院。检察院将在一个月内决定是起诉还是继续要求国保警方第二度补充侦查。

奥运越来越近,伴随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升温,尤其是中国政府屡屡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压制公民言论自由权,杨春林案件成为焦点之一。同时此案还直接牵涉奥运会。杨春林揭露的是黑龙江富锦政府部门长达13年的非法占有土地,他依法为失地农民维权,检举地方政府的违法,是公民维权者的表率。对杨春林的迫害,是对法治的侵犯。

尽管杨春林还在牢狱中,富锦市东南岗村失地农民于长武等,已经在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利,夺回被政府非法侵占的耕地。富锦市政府和当地镇政府都曾经公开威胁要抓捕村民代表。但直至现在分地农民尚没有受到政法部门的暴力干预。现在996公顷土地已经分下去了一半。分到田地的村民很高兴,但也不无担忧。毕竟老百姓都满怀希望要在来年开春耕种,但那时又会发生什么,大家谁也难以预料。东南岗村分得土地的农民弟兄呼吁大家关注,保证老百姓基本的耕种和生存权利。

胡佳
2007年12月7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203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45天

吕耿松:《水调歌头----囹圄咏怀》 (12/7/7)

水调歌头

囹圄咏怀


铁牢十道门
难锁丈夫心
敌酋畏我如虎
有二百檄文
独裁暴政猛批
专制流敝痛陈
不平为民鸣
是非颠倒日
功罪谁与评


贤妻泪 孝女心 挚友情
博爱五洲四海
天涯若比邻
砍头权当吹帽
坐牢聊作修行
足以慰平生
此生当无憾
气象日日新

2007年12月6日于看守所

莫少平律师会见狱中作家吕耿松 (12/7/07)

2007年11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将作家吕耿松的案卷移交给杭州市检察
院,本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罪名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12月6日星期四上午,莫少平律师和丁锡奎律师向杭州市检察院递交了作家吕耿松案件
的司法手续。检察官开始居然不肯把吕耿松案件的《起诉意见书》给律师。莫律师依法
交涉,态度强硬,要求检察官不仅要提供《起诉意见书》,还要把关于此案的其他鉴定
性材料交给律师摘录。按现场情况推断,该检察官所得到的上级指令应该是争取不给律
师任何案件材料。这类公检法系统公然违法的问题常见于政法委系统策划的政治案件
中。



下午莫律师一行到看守所要求会见了吕耿松。看守所负责人显得很无措,赶紧请示检察
院,问检察官:"能不能见?你给我一个准话。"莫少平律师依法告知看守所负责人:
"现在是审查起诉阶段。你不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必须让我们会见吕耿松。这是法律
规定的。"此类小插曲是不会出现在普通案件中的。再一次证明吕耿松案件作为政治迫
害案件的特殊性。



莫少平律师和丁锡奎律师在看守所中与吕耿松进行了近两小时的会见,当局没有在现场
违法安插监听人员,与律师相见的吕耿松非常高兴。律师把《起诉意见书》和指控东西
都给吕耿松看了,并且问了吕耿松的意见。



会见结束后,莫少平律师向吕耿松的妻子汪雪娥介绍了情况。现在当局为了便于监管吕
耿松,将他羁押在容纳12人的一间牢房。尽管允许吕耿松读书和读报,但阻挠他写作。
吕耿松身体状况正常,请亲人和朋友无需挂念。他准备把妻子带给他的《牛津英汉辞
典》读完,学习英语。把长期坐牢变成充实的生活。



杭州市检察院的起诉意见称吕耿松发表文章226篇,其中20篇涉及"以造谣诽谤的方式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列举了其中5篇。吕耿松从来没有使用过笔名,都是用本名发
表文章。对于警方从网络和吕耿松的电脑中搜集的226篇文章,他坦然承认这些文章为
自己所作。但吕耿松强调这是他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利和表达自由权利。从法
律角度讲,关键不是一个写作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适用的问题。吕耿松坚定认为自己根
本不存在错和罪。



当局还称吕耿松发表文章共获得稿费4276美元与1420澳元。今年以来国保政治警察在秘
密情况下,非法拦截和冻结吕耿松稿费有1060美元。涉及《人与人权》两篇文章,以及
《北京之春》、《民主论坛》、《议报》等刊物的稿费。吕耿松强调这是自己的合法写
作所得。每次相关的审讯笔录,吕耿松都要求警方必须写上他认为这是自己的合法所
得,同时他谴责警方扣押他的劳动收入是非法的。



吕耿松想念朋友们,感谢朋友们的帮助。他建议大家群策群力争取废除《刑法》第105
条第二款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因为这条恶法屡屡剥夺无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利,把有异见者、维权者送进监牢,其功能和现代自由民主制度相违背。吕耿松恳切希
望中国实施真正的民主。



吕耿松还特别请莫律师带话给自己的妻子汪雪娥:"望我妻一定要挺住,一定要保
重。"由于操劳和精神压力,汪雪娥女士健康状况不佳。吕耿松希望在自己坐牢期间,
汪女士把岳父母请来杭州相聚,这样有亲人陪伴汪女士可以放松一下心情。整个会见
中,吕耿松三次提到自己的妻子,恩爱之情溢于言表。同时,吕耿松也很欣慰自己19岁
的女儿有所成长、有所担当。



最终,吕耿松表达自己甘愿为中国民主自由把牢底坐穿,出狱之时就是中国走向民主之
日。



的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已经成为一条吞
噬言论自由的巨蟒。被中共政法系统大肆用来压制公众民主、自由和法治呼声,制造冤
假错案难以数计。该条款实为中国法律的污点,也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耻辱。我们公民
可以写信给全国人大、在海内外公开发表意见、直接申请示威游行……用多种实际行动
推动废除违宪条款。此恶法必废之!此时不做更待何时!



从10月下旬12月上旬,一北一南两位被当局陷害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民间人
士杨春林和吕耿松得以会见律师。是2007年维权案例中的重要进展。人权案件的透明度
是艰难争取来得。会见律师这样基本的权利都受到政治警察们(国保)公然百般阻挠,
捏造诸如"涉密"之类荒谬的非法理由等等伎俩,都已经被全中国的国保政治警察们用
滥了。足见中国专制体制下的司法黑暗,以及中国政治警察部门在侵犯公民权利方面的
无法无天。



我们看到了狱中维权者的信念如此坚韧,这是真正令专制者胆寒的力量。



胡佳

2007年12月7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203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