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上蔡县文楼村传来消息,中国总理温家宝将于2007年11月30日访问文楼村。这是继2003年12月18日吴仪副总理访问文楼村,2005年2月8日除
夕温家宝总理访问文楼村之后,第三次有中央高官考察艾滋病村。这也是温家宝总理第二度访问河南这家"有世界级影响的艾滋病示范村"。
三日来该村庄多位村民致电给我,表达他们对温家宝总理来访的不安和无奈。这和上一次温总理来访时村民的期待和兴奋形成了鲜明对比。毕竟将近三年过去了,这里每况愈
下,文楼只是作为政府部门对外展示虚假政绩的戏台,而且往往"你方唱罢我登场"。这三年中,贪污几千万的原上蔡县委书记杨松泉倒台了,他的绰号叫"杨半亿",而换
来的新县委书记李海洲有个新绰号叫"李(礼)全收",当地百姓反应此君比杨松泉还不如。文楼村委书记贪官刘月梅依然在位,而且还愈发是河南省政府的红人。文楼老百
姓多次上访、写联名信、找记者曝光等等方法都没能扳倒这个贪官。刘月梅贿赂20多个党员就顺利当选了村委书记。而且既是村长又是村委书记,大权独揽中饱私囊,报复
所有举报她的村民。明天刘月梅依然会喜笑颜开地陪同在温家宝总理身边,给温总理汇报文楼村的"大好形势"。
温家宝总理不知道,他上一次到访,当地出动1200名警察,戒严了上蔡县城到文楼村的道路,许多地方干部假扮成欢迎他的村民。杨松泉亲自给那些温总理可能接触到的
人把关,回答总理问题一定要按河南政府的意思讲,一个字都不能错。那趟亲民秀可谓劳民伤财。温总理一走河南当局就松了口气,原来国家总理也这么好对付。现在大批的
河南警察已经进驻文楼村,对重点区域实施戒严。地方政府对部分活跃的艾滋病村民也采取了软禁措施。通常是针对每个"刁民"派出两名乡干部加上两名上蔡县公安局雇用
的保安人员负责软禁。
纪录片《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主人公马深义也述说了他对温总理来访的看法。是啊,他经历过所有的高官来访。每次各种高官考察,文楼的艾滋病村民就无法去诊所看病
了,因为那里要留给政府安排的"演员们"向高官述说党和政府的恩深似海,"演员们"能惟妙惟肖地感慨一番老百姓的艾滋病都被政府有效工作给控制住了。地方官员把政
绩展示好将来就能戴更高的乌纱帽。马深义作为普通老百姓发出的呼声实实在在,毕竟总理的到来没有给他们任何改善,还助长了河南地方政府贪官酷吏们的气焰。温总
理,其实您何苦舍近求远,两周来有大批各地艾滋病感染者到京,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要见到国家卫生部的官员,表达他们想要获得药物延续生命的诉求,表达他们想要有
司法公正、依法获得赔偿的意愿。结果卫生部用哄骗手段两次直接把这些病弱者交给了河南各地劫访人员。那些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多么绝望。而如果您在北京与他们对话该
多有意义。现在他们中还有一位叫孙爱玲的病人被非法羁押在河南驻京上访接待站里,关押的地方是四面透风的铁皮房子,已经致使孙爱玲发烧呕吐。河南省政府高官直接发
话了,未免生事端,要把她关到12月1日之后。那么如果您很快回京,还可以去北京南站那个河南省设置的黑监狱和艾滋病人孙爱玲直接交谈。作为总理,您应该知道只要
有地方官员陪着您,那么其实您就什么也看不到,或者看到的统统是假的。在我们这个国家,对政府部门不能明察只能暗访,不打任何招呼地到一线去,才能发现真实。那比
您反复去文楼村强百倍,那有多事半功倍啊。
温总理,明天您就看"好戏"吧。
胡佳
2007年11月29日星期四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95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3天
附:
20E596~1.MP3
Wednesday, 30 January 2008
转发: 《民间》杂志主编翟明磊紧急情况通告 (11/29/07)
11月中旬,广州的郭飞雄刚刚因为"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40000元人
民币。当局判决郭飞雄一来打击国内维权,二来也是在民间出版方面制造恐怖气氛。
存在了十几年的《中国发展简报》却在奥运会将要召开的2007年被当局关闭了,打压公
民社会和民间出版的行动恰恰在当前达到了高峰。这些才是中共倡导的和谐社会的本
质,就是不准许有任何不同声音的社会,不准许有任何独立民间组织的社会。
今天《民间》杂志主编翟明磊受到上海市出版执法部门的搜查。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类
打击行动中都会有国保便衣警察的参与,而且秘密警察才是行动的主角。《中国发展简
报》和《民间》都是非常温和的刊物,从不涉及任何尖锐的社会矛盾。编辑们的目标仅
仅是埋头干实事,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实质上中国政府很清楚,他们必须用中宣部来维护一言堂的管制,必须用警察系统来维
持高压下的"稳定"。这是中共赖以生存的两根支柱。而国内维权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
争取言论自由权,其中涵盖了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等等。而反抗专制体制的
过程中,最可能首先有所突破的就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一开,那么专制体制很快就会
土崩瓦解。所以,中共政法部门最近几年频繁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非法经营"
之类的罪名迫害那些捍卫言论自由的民间人士。
胡佳
发件人: 翟明磊 [mailto:zhaiwolf@hotmail.com]
发送时间: 2007年11月29日 14:25
收件人: [...]@hotmail.com; [...]@hotmail.com; [...]@hotmail.com;
[...]@hotmail.com; [...]@msn.com; [...];
[...]@hotmail.com; [...]@hotmail.com; [...]@sina.com;
[...]@hotmail.com; Hu Jia
主题: 翟明磊紧急情况通告
今天(2007年11月29日)上午十点多,上海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五人(三男二女)突然来
到我家,其中三人出示了证件,另二人未出示,对我家各个房间角落进行搜索,连打印
机上的打印纸也不放过。搜走了我留底的四十一本《民间》,同时要求检查我家电脑,
并到电脑中的文件进行检查,并卸下硬盘带走。理由是我涉嫌非法出版物《民间》相关
工作。我告诉他们:1,《民间》是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主办的学术内部资料,我并不
是私下编辑工作。2,民间没有营利行为。3,民间没有任何黄色、反动、或宗教民族问
题。我尊重他们,并请他们依据良心,恰如其份地执法。临走时,他们要求我三十号下
午,即明天接受调查。 此事应当与我在网上发布《民间》停刊告读者书有关,我
已做好最坏的准备。这是为争取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应付的代价。好在《民间》停刊告
读者书已充分表达了我的意愿,也是我对此事的正式告白:查封《民间》是违宪行为,
违反了学术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
只是读者再也收不到民间,我深表歉意。
把紧急情况告知更多的读者吧,请他们妥善保存好民间,为民间呼吁。
《民间停刊告读者书》发布后,众多的读者来信来电。
有读者写来赠我与民间的二句诗,我很喜欢
"虽然隐落江湖里,也有清光照九州。"
我相信,道在江湖,民间对此事自有公论。
还有一位读者写道
"不要悲观,《民间》没有逝去,它只是凤凰涅磐,我们都是民间。"
谢谢。
现在我心安宁,决心迎接一切暴风骤雨,古人云:"吾大文已成,虽风雨雷霆不能
动摇。"
信乎。
翟明磊
2007年11月29日
民币。当局判决郭飞雄一来打击国内维权,二来也是在民间出版方面制造恐怖气氛。
存在了十几年的《中国发展简报》却在奥运会将要召开的2007年被当局关闭了,打压公
民社会和民间出版的行动恰恰在当前达到了高峰。这些才是中共倡导的和谐社会的本
质,就是不准许有任何不同声音的社会,不准许有任何独立民间组织的社会。
今天《民间》杂志主编翟明磊受到上海市出版执法部门的搜查。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类
打击行动中都会有国保便衣警察的参与,而且秘密警察才是行动的主角。《中国发展简
报》和《民间》都是非常温和的刊物,从不涉及任何尖锐的社会矛盾。编辑们的目标仅
仅是埋头干实事,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实质上中国政府很清楚,他们必须用中宣部来维护一言堂的管制,必须用警察系统来维
持高压下的"稳定"。这是中共赖以生存的两根支柱。而国内维权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
争取言论自由权,其中涵盖了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等等。而反抗专制体制的
过程中,最可能首先有所突破的就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一开,那么专制体制很快就会
土崩瓦解。所以,中共政法部门最近几年频繁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非法经营"
之类的罪名迫害那些捍卫言论自由的民间人士。
胡佳
发件人: 翟明磊 [mailto:zhaiwolf@hotmail.com]
发送时间: 2007年11月29日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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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mail.com; [...]@msn.com; [...];
[...]@hotmail.com; [...]@hotmail.com; [...]@sina.com;
[...]@hotmail.com; Hu Jia
主题: 翟明磊紧急情况通告
今天(2007年11月29日)上午十点多,上海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五人(三男二女)突然来
到我家,其中三人出示了证件,另二人未出示,对我家各个房间角落进行搜索,连打印
机上的打印纸也不放过。搜走了我留底的四十一本《民间》,同时要求检查我家电脑,
并到电脑中的文件进行检查,并卸下硬盘带走。理由是我涉嫌非法出版物《民间》相关
工作。我告诉他们:1,《民间》是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主办的学术内部资料,我并不
是私下编辑工作。2,民间没有营利行为。3,民间没有任何黄色、反动、或宗教民族问
题。我尊重他们,并请他们依据良心,恰如其份地执法。临走时,他们要求我三十号下
午,即明天接受调查。 此事应当与我在网上发布《民间》停刊告读者书有关,我
已做好最坏的准备。这是为争取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应付的代价。好在《民间》停刊告
读者书已充分表达了我的意愿,也是我对此事的正式告白:查封《民间》是违宪行为,
违反了学术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
只是读者再也收不到民间,我深表歉意。
把紧急情况告知更多的读者吧,请他们妥善保存好民间,为民间呼吁。
《民间停刊告读者书》发布后,众多的读者来信来电。
有读者写来赠我与民间的二句诗,我很喜欢
"虽然隐落江湖里,也有清光照九州。"
我相信,道在江湖,民间对此事自有公论。
还有一位读者写道
"不要悲观,《民间》没有逝去,它只是凤凰涅磐,我们都是民间。"
谢谢。
现在我心安宁,决心迎接一切暴风骤雨,古人云:"吾大文已成,虽风雨雷霆不能
动摇。"
信乎。
翟明磊
2007年11月29日
郭飞雄妻子张青致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的公开信之二 (11/29/07)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您好!
首先向您表示祝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我在今年八月中旬曾给您写过一封公开信,并且用特快专递寄给您,您的办公室签收了,不知您在百忙之中是否看过那封信,信的内容是申诉控告广州、沈阳警方相关人员对我丈夫郭飞雄的刑讯逼供及广州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法庭上伪证陷害的事实。今天再次写信给您,则是向您汇报我先生郭飞雄的冤案的近况——他已被成功地构陷罪名并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
11月14日,星期三。早上,我从广州市天河法院得知对我的先生郭飞雄的一审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五年,罚四万元人民币。法官问他:你对判决有什么意见?我先生在法庭上以极其平静缓和的声音说:我只说一句话:“你们是在用曲折的方式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广告宣传,你们和我都在中国的民主事业中扮演着一个历史角色。我感到很荣幸。”
我开始写这封信的时候,已经开始了我的每周三的绝食抗议,因为我对中国政府对我丈夫所做的无耻判决强烈不满,今天是星期三。从此往后,每周的星期三,就是我的绝食抗议日。无限期坚持!我的先生郭飞雄,他在黑暗的监狱里,为他的理想和信念,在以自己的身体承担着无边的苦难。我在每一个绝食抗议的日子都会静静的思索为什么发生这一切?如何发生的这一切?为什么说一句真话就这么难?为什么纠正一个错误的冤案就这么难?为什么政府欺负无权的人民到如此地步?在每一个绝食的日子我会更清晰地记住,他在这个冤案里所受到的惨无人道的身体摧残和精神摧残。我要让世人知道郭飞雄冤案的真相。
一、郭飞雄案件的真相
今天,我们有必要展开来谈一谈司法部门是怎样编制这个谎言,制造冤案的。
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以后,律师会见时他多次言说他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遭受刑讯逼供,其中最惨无人道的是:他被手脚穿插定镣在木板床上42天,对这种让人的身体弯曲着,连呼吸都困难的非人道对待,他为此绝食绝水25天,抗议这种酷刑。虽然经历了如此的酷刑折磨,他仍然坚持着零口供,案件上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在缺乏主要有效的直接证据而进行不下去的情况下,广州市公安局郭飞雄转押至以凶悍残暴著称的辽宁沈阳警方手中。去了沈阳之后,案情就奇迹般的起死回生,进入法院起诉阶段。也就是突然有了案件所必要的有效证据。这让所有关心这个案件的人士表示怀疑,充满好奇。这份因为仅仅去了一趟沈阳,经历过沈阳警方办案人魔力之手,就彻底改变案子的命运的所谓证据,终于在千呼万唤后走上前来,它是一份郭飞雄的有罪供述,也就是说,在这个两次以证据不足退查,历时十个月后才开庭的案子,支持这个案子所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唯一有效的关键核心是:郭飞雄自己证明自己有罪!!并且没有其他有效书证物证支撑。
在法庭上,对于这样一份供述,辩护人莫少平问郭飞雄,这份供述是否在刑讯逼供或刑讯逼供的威胁下做出的?郭飞雄说:是。他说,他在沈阳时,曾两次在晚上被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1207专案组带到秘密关押地点,使用更加惨无人道的酷刑——坐老虎凳4小时,双手反绑在身后吊起来,打耳光几十下,最下流无耻的是——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用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的生殖器。他们在无耻使用了刑讯逼供的“核武器级别”的电击生殖器暴行之后,他们得到了他的有罪供述。这次使用核武器级别的刑讯逼供,并成功的获取了他们所迫切需要的郭的口供,时间为2007年2月12日。就是这样,变态的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还不罢手,他们在3月19日再次使用同样的暴行。3月24日,在陶忠革、杨乃新现场督阵的情况下,赶来的广州警方录下他的另一份供述。他们法庭上使用的就是这样两份供述。
法庭上,辩护人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使用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不能作为证据,依法不能采信。公诉人说没有刑讯逼供,并拿出证据证明没有刑讯逼供,他们出具的证据是在沈阳时与郭同仓人的证言,说没听郭说起过受到刑讯逼供的事情,并说从没有在晚上带出去审问过。还有陶忠革、杨乃新做恶行凶者自己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的证言!!!郭飞雄看过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之后说:公诉人提供的是伪证!!!他说他有两条铁证证明法庭上公诉人提供的是伪证!他说:现在公诉人出具的2月12号的供述上是杨乃新、黄振山的签名。事实上,2月12号晚上,提审并对我进行刑讯逼供的是陶忠革、杨乃新等。黄振山只是一个普通的办案人。他说,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两拨人,这是明显的漏洞,这是铁证!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从2月12号的提审单和讯问录像就可以知道。现在公诉人提供的是编制的伪证!这是第一。
第二,他说,同仓人的证言也是伪证!这不可能是同仓人的证言。我只要一个人出庭作证就可以证明现在公诉人法庭上出具的是伪证。同仓的大连人王强。他也遭受过同样的酷刑,并且沈阳警方用高压电警棍彻底摧毁了他的生殖器,现在黑糊糊一片。他说。他不仅对同仓的人说过他受到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还看过王强的伤处。他要求从这两点查下去。他说:这就是铁证,就这两样就足够证明检察机关出的是伪证!他说下次开庭一定要大连人王强出庭作证。
为此,在开庭后不久,他要求见律师,让律师带信给我,让我写信给中央领导人,申诉控告他在羁押期间所受到的酷刑、申诉控告法庭上检察机关有关人员伪证陷害的事实。
胡锦涛主席,这就是我8月中旬给您写那封公开信的原因。以此公开郭飞雄案的真相,希望能够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组去查证。因为,控辩双方有着明显的分歧,这分歧又是整个案件的关节点——辩方说有刑讯逼供,证据依法不被采信;控方说没有刑讯逼供,并出证证明。郭飞雄在看过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出具的证之后,他说这是伪证!要求彻底调查。在这样的不能蒙混下去的僵持情况下,公正的做法是,立即成立独立调查组查证。经过彻底调查证实之后,重新开庭审理,以确凿的证据,回应法庭上最关键的分歧——郭飞雄的供述是否在受到过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情况下作出的,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信服!
开庭后不久,7月底,我接到法院通知,检察院要求补充证据延期,法院批准。在漫长的四个月的检察院和法院的共同延期期间,作为郭飞雄的妻子的我、他的辩护人莫少平、胡啸以及外界关心的人都以善意的方向去猜度预测这次延期,可四个月之后的今天,法院拿出的判决是如此的不公,如此的无耻!政府公检法部门串通一气,互相庇护,公安机关办案中的刑讯逼供、法庭上检察机关伪证陷害、法院开庭审理时阻扰并剥夺被告说话的权利,在控方与辩方就刑讯逼供问题存有巨大分歧时,作为仲裁人的法官,对分歧置之不理,根本对郭飞雄提出成立独立调查组彻底查处刑讯逼供、并在法庭上指出明确的线索去查证刑讯逼供的合理要求,没有给予任何回应,他们不听也不看,关起门来做出宣判。这样的判决怎么能让人信服!!!
郭飞雄案是一个传奇性的案件,将留存下来。留在司法历史上,留在人们心中。留下来见证中国走向自由民主社会的艰难奋斗的历程中他所受到的迫害。他这个特殊的案例,因为他个性刚毅坚韧,使得一心想要借用法律的名义打击他的政府部门在整个构陷罪名的过程中,丑态百出,使得中国的司法腐败一次性地完整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在这个案件中公检法三大系统是这么陈列他们的超凡“魔力”的——警方的刑讯逼供、检方在法庭上伪证陷害、法院执行不公正的审判,对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至关重要的分歧置之不理,作出不公正的判决。在这个案件中,人们看到公检法三大系统是多么密切的配合在一起,在这样一个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中,他们也能肆无忌惮、细节纷呈、丝丝入扣的配合作假陷害,那么人们不难推想,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会有多少不公正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在中国监狱,有多少犯罪嫌疑人,像辽宁省看守所里的大连人王强一样,被警察的高压电警棍烧掉了生殖器。郭飞雄案件,从广州警方于2006年9月14日为拘捕郭飞雄,在外绑架其家人,行搜身,抢夺其家人钥匙,警方自己用钥匙开门入室拘捕郭飞雄开始,到进到监狱之后,上演的是一系列耸人听闻的活剧,让世界人民观看,他们是怎样在玩弄法律,利用职权、使用暴力去构陷一个罪名,他们摊开来一步步告诉世人,他们是怎样成功的迫害政治异见人士、维权人士郭飞雄的。
这其中,作为被动主角郭飞雄,在这一年时间,我们看到一系列关于他的图景——这些图景强烈震撼,就像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图景一样,其惨烈和震撼无法从我的脑子里消失,它固定下来,留存下来,让人们看到在推动中国走向民主自由社会的艰难进程中,在推动中国的人权和法治的过程中,郭飞雄所承受的打压何其巨大和锐利。
(—)坐在自家书房电脑旁,突然被从背后蹑手蹑脚悄然而至、齐声高喊的广州警方按住、抓捕的郭飞雄。(这样的一个瞬间,其惊悚程度堪称六星级。)
(二)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疲劳审讯,13个日夜不许睡觉的郭飞雄。
(三)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5天绝食绝水抗议中国政府镇压维权运动的郭飞雄。
(四)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警方戴上沉着的脚镣100多天,每向前迈出一步,脚下的铁镣就哗啦哗啦响的郭飞雄。
(五)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手脚穿插定镣在木板床上42天,身体弯曲,连呼吸都不顺畅的脸色发青的郭飞雄 。
(六)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为抗议酷刑,绝食绝水25天的消瘦、苍白、虚弱的郭飞雄。
(七)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广州市公安局九处的恶警罗伟国等拔头发、搔痒连续侮辱20多天的郭飞雄。
(八)被广州市警方从南中国城市移送转押到寒冷的北中国城市沈阳的车上的郭飞雄。
(九)在沈阳,被沈阳警方办案人戴上对付死刑犯的黑头套,在月黑风高之夜,被押到秘密关押地点暴打的郭飞雄。
(十)在沈阳,被沈阳警方办案人带到曾关押折磨过张志新并致其疯狂的臭名昭著的牢房的郭飞雄。
(十一)在沈阳,被沈阳警方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等带到秘密关押地点,坐老虎凳4小时的郭飞雄。
(十二)在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被凶残的办案人双手反吊着,靠双手肩关节支撑全身重量的郭飞雄。
(十三)在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被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用通电的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郭飞雄。
(十四)因不堪电击生殖器这种酷刑冲向玻璃欲自杀,因钢化玻璃未破,自杀未遂的郭飞雄。
(十五)被沈阳警方把他与死刑犯关押在一起,眼露凶光的绝望的死刑犯伸手要挖他的眼睛时,正奋力砸破窗户玻璃与之抗争的郭飞雄。
(十六)在秘密关押地点,被办案人变态狂——陶忠革、杨乃新用未通电的电警棍伸进裤子里面、用非常凶恶的动作冲击男性生殖器达5、6分钟之久的郭飞雄。
作为他的妻子,我真的不能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一切,我禁不住要向您——尊贵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发出心里的困惑和疑问——他究竟做了什么要承受这样一串串的非人道对待?!这是人权吗?这是法治吗?这是和谐社会吗?这是2008年即将举行全球盛事奥运会、并向世界承诺改善中国人权的国家所陈列出来的“人权、法治、和谐社会”的景象吗?这个案子所展示开来的一幅幅图景,把这一切罗列在一起,看一眼,哪怕是看上半眼,都是人啦,人心也都是肉长的,对这一切,您看得下去吗?对“人权、法治、和谐社会”的政府所罗列出来的这些图景,人们看得下去吗?在中国政府镇压维权运动的几个典型的案例中,山东盲人律师陈光诚的案件中,打破了多少律师的头?盲人陈光诚,在监狱里高声叫喊:“我喝水”的情景,能不能唤起多少还有点良心的中国政府官员一点点不忍和些许难受?一个盲人在监狱里不能自理,经常挨饿,甚至挨打,家人多次申请监外执行,都被拒绝,这是以人为本吗?是不是早就被时光掩盖,同时也掩盖了行凶者的凶残丑恶?
2007年11月14日,广州天河法院对郭飞雄案开庭宣判,我出席旁听。8:30左右,他被两名法警带进来,他的目光向旁听席投射过来,我向他招手说我在这。他匆匆看我半眼,就坐下来,他问,律师怎么没有来呢?法官做了解释后,开始宣判。跟上次开庭审理案件时不同的是,法官这次没有像上次一样,故作威严的使用高音量的声音,而是用低了八度的声音宣读,读完之后,法官问郭飞雄对判决有什么意见?郭飞雄用平静得像是在听着别人的事情的神态说:“我只说一句话:你们是用一种曲折的方式在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广告宣传,你们和我,都在中国的民主事业中扮演着一个历史角色。我感到很荣幸。”
郭飞雄在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法庭现场的每一个人都凝神倾听他说话,他说得不快不慢。他平静从容的语气里有着异样震慑力,言辞一颗颗从他的口中出来,在场的人都用心捕捉着每一个音节,以期听得清楚明白。法官在听完他的声明之后,愣神片刻,忘了他的法庭主持人的角色,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匆忙继续他的职责,竟然说错了话,他手掌伸向在座的公诉人,嘴上说的却是“请辩护人...哦,错了,...公诉人对判决有什么意见?”虽只是片刻的分神口误,但,这表明郭飞雄的那句话显然是有力量的。真正的力量和威严来自正义、良知、来自人性的善、来自在危境中、在被动状态中的泰然自若。
法官在法庭上宣判郭飞雄有罪的时候,法官梁皓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出了差错,他慌张的说:“哦,错了。”这一瞬间也会被法庭的摄像设备留存下来,被人的记忆留存下来,这一定是人类社会更深邃,更神秘、更自然合法的力量使法官不由自主在这样的历史性时刻说“错了”,法官在这样的时刻,他没能绷得住他那至关重要的一刻钟,竟然从他的口里说出了“哦,错了。这是象征性的时刻,这是神秘的力量经由一个法官之口在这个时刻说:错了!!它有着非凡的意义!我离开法庭的时候,眼睛的余光看到法官与他在法庭上一向坐得笔直的形象完全不同,他俯身向前倾向桌子,似乎在清理手中的判决书,但,更像是正在为他说出“错了”这话而懊恼着。这个时刻和这句话,我都不会忘记。它们会留存下来,永远,永远!!
宣判后,法官问郭飞雄,你上不上诉?他说;我要见过律师后,再决定上不上诉。
他被法警带出法庭时,他边走边问我。金宝(我儿子的名字)有没有上学?我说,没有。法庭里一个女书记员叫我拿判决书。他被带走。
拿了判决书,我匆匆赶回家中,我的儿子独自在家,他今年本该上小学一年级,在今年5月报名后,在6月4日遭到政府的公立小学拒绝。我看见他正熟睡在床上,一时心里五味杂陈。
对郭飞雄的打击可谓全方位展开——去年,他还是自由的时候,遭到一系列的警方的暴力殴打;拘捕之后,是更加惨不忍睹的法西斯式的身体摧残和精神摧残,但这些并没有打击他的信心和意志。现在,政府一步步以他们的行为向世人揭示了他们是怎样制造郭飞雄冤案的。判决下来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四万元。而我因为受到丈夫株连,被警方有意破坏工作而长期失业,我们的儿子被政府的公立小学拒绝接收,失学在家。我们这样的一个家庭,在广州,因为被切掉了一切与外界、与社会应有的根本性的连接——工作与学习之后,它完全成了漂浮在这个和谐社会上空的一座岛屿,这个位于广州城的十楼的家庭,的确是一座孤岛。政府究竟把他当成什么人在对待呢?他究竟怎么了要承受如此密集的严酷的打击呢?对发生在他身上、发生在他的家庭的这一切,让人们看得下去吗?
偶尔有那么一个瞬间,我的脑子里会掠过这么一句话,我们到底生活在那里?!我们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是如此荒诞不经,竟然让人怀疑自己眼所见的真实。朋友说为什么这些事情都给你们碰上了呢,怎么连孩子上小学都上不了?现在不是义务教育吗?我只能对她说:在我们这么大的专制国家里什么事不能发生?
二、律师的辩护意见,可谓客观冷静,滴水不漏,说理透彻充分,可是,在政府铁了心要实施政治迫害的郭飞雄案件中,就是没人听!
律师认为,本案的事实与证据并不确实充分,对其指控的依据仅仅只有郭飞雄的供述,此外,没有没有任何证据来佐证他的供述。并且,此供述是再两次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之后,在电击他生殖器的沈阳警方办案人现场督阵的情况下,做出的口供,依法不予采信。
指控郭飞雄犯有非法经营罪所依据的具体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合宪、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是享有出版自由的,受到法律保护。
三、关于本案的程序上,漏洞百出。
1、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是发生在五年前的夏天的事情,当时,案件办理过取保候审,交两万元保证金,现场没收10万元。而这10万元并没有随案从沈阳警方手中移送到广州警方2006年9月14日重新指控的这一次的案件中。也就是当时案件做过处理,罚没当场的现金十万元,一年后,解除取保候审,退回保证金二万元。这其实是做过经济处罚,已经结案的案件。仅仅因为为了打击郭飞雄,参与维权运动,出于政治打击,才无视法律,违背“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再次提起。
2、同案不同审。被警方作为主犯的郭飞雄的案件还正在被广州天河检察院第一次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并被广州警方转押到沈阳警方手中的2月上旬,作为同案犯的江伟,就已被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半。那么,身为被警方指控为案件的主犯的郭飞雄,在尚未经由法院审理,就已经被预定为有罪,这也是法律吗?!
3、关于案件的涉案金额的问题,有两套标准,按警方认定的经营额20多万,属非常严重,追究时限5年以上;以另一套计算办法——非法所得才四万元,追究时限在五年以下,那么,这个案件在2006年9月,连提都提不起来。它已经过来追诉时效。律师认为在多重够罪标准同时存在的时候,应该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去决定如何追究责任,可重可轻时,应取其轻。
四、郭飞雄遭拘捕的实质背景——出于政治打击的需要。近几年来,他多次参与维权运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并走在维权运动的前沿。郭飞雄三次被警方非法暴力殴打,三次拘捕,三次拘捕期间都绝食绝水抗议。在2005年9月13日,因参与番禺“太石村罢免事件”,被广东番禺警方拘捕后,连续绝食绝水59天抗议。太石村事件后,他被广东警方拘押近4个月后,释放,当当局并没有就此放过他,广州警方登门每个围攻跟踪郭飞雄,并三次非法暴力殴打郭飞雄。在高智晟律师被当局拘捕后,郭飞雄积极营救他,一个月后,于2006年9月14日,在家中拘捕。他早在拘捕前的五年就停止了一切经营活动,这次对早已处理的案件再次提出指控,完全出于政治打击的需要。
刑法的经济性或节俭性的角度,办案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取,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政府所做的是,区区经营数额20万,利润仅4万元的小案件,他们竟然花掉150万元的巨资,动用100多警力,175次讯问,不过,175次讯问中有90%的讯问内容是关于“太石村罢免”等维权事件。仅仅从这些数字上就可以看到这是一典型的政治迫害案件,要不是有这种目的,谁会傻到要做这样赔本赔到如此地步的事情。
以上是郭飞雄案的真相。他自2006年9月14日入狱之后的遭遇,和政府如何替他构陷罪名的过程,在这里,参与他的案件的公检法部门的所做所为,把他们所代表的政府形象展示在人们眼前。对这个案件中所出现的刑讯逼供的事实,郭飞雄本人,他的律师,还有我,都为此向有关部门、向中国的最高领导人——胡锦涛先生您写了申诉控告信,说句大实话,我是对这些申诉抱有信心的,我不相信这么简单透彻明显的冤案,在中国政府中没有一个人愿意开启耳目,看一看,听一听人民的声音,没有一个人在意政府的形象,去理智的、公平合理地对待这个案子,去纠正一个错误,现在让冤案进行下去,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中国政府动用酷刑、法庭上作伪证陷害、法院作出不公正的判决,面对这样的判决,作为郭飞雄的妻子,作为一个崇尚公平正义人权法治的人,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政府在把郭飞雄冤案进行到底的同时,也就是把我推向了永不停歇的为我的丈夫讨回公道的漫漫长路。这是命运抛给我的使命,我接过它,面对这一使命。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张皮。我要拿出精卫填海的执着、愚公移山的斗志,为中国政府强加给他的罪名抗议不止、鸣冤不止!!!
中国走向人权、法治、自由民主的道路上遍布坎坷,但愿我们这个家庭所付出的牺牲,所承受的不公,能多少唤起当局的反思和良知。
祝平安!
张青
2007年11月14日起草
2007年11月28日第三个周三绝食抗议日完成
首先向您表示祝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我在今年八月中旬曾给您写过一封公开信,并且用特快专递寄给您,您的办公室签收了,不知您在百忙之中是否看过那封信,信的内容是申诉控告广州、沈阳警方相关人员对我丈夫郭飞雄的刑讯逼供及广州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法庭上伪证陷害的事实。今天再次写信给您,则是向您汇报我先生郭飞雄的冤案的近况——他已被成功地构陷罪名并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
11月14日,星期三。早上,我从广州市天河法院得知对我的先生郭飞雄的一审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五年,罚四万元人民币。法官问他:你对判决有什么意见?我先生在法庭上以极其平静缓和的声音说:我只说一句话:“你们是在用曲折的方式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广告宣传,你们和我都在中国的民主事业中扮演着一个历史角色。我感到很荣幸。”
我开始写这封信的时候,已经开始了我的每周三的绝食抗议,因为我对中国政府对我丈夫所做的无耻判决强烈不满,今天是星期三。从此往后,每周的星期三,就是我的绝食抗议日。无限期坚持!我的先生郭飞雄,他在黑暗的监狱里,为他的理想和信念,在以自己的身体承担着无边的苦难。我在每一个绝食抗议的日子都会静静的思索为什么发生这一切?如何发生的这一切?为什么说一句真话就这么难?为什么纠正一个错误的冤案就这么难?为什么政府欺负无权的人民到如此地步?在每一个绝食的日子我会更清晰地记住,他在这个冤案里所受到的惨无人道的身体摧残和精神摧残。我要让世人知道郭飞雄冤案的真相。
一、郭飞雄案件的真相
今天,我们有必要展开来谈一谈司法部门是怎样编制这个谎言,制造冤案的。
自2006年9月14日被拘捕以后,律师会见时他多次言说他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遭受刑讯逼供,其中最惨无人道的是:他被手脚穿插定镣在木板床上42天,对这种让人的身体弯曲着,连呼吸都困难的非人道对待,他为此绝食绝水25天,抗议这种酷刑。虽然经历了如此的酷刑折磨,他仍然坚持着零口供,案件上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在缺乏主要有效的直接证据而进行不下去的情况下,广州市公安局郭飞雄转押至以凶悍残暴著称的辽宁沈阳警方手中。去了沈阳之后,案情就奇迹般的起死回生,进入法院起诉阶段。也就是突然有了案件所必要的有效证据。这让所有关心这个案件的人士表示怀疑,充满好奇。这份因为仅仅去了一趟沈阳,经历过沈阳警方办案人魔力之手,就彻底改变案子的命运的所谓证据,终于在千呼万唤后走上前来,它是一份郭飞雄的有罪供述,也就是说,在这个两次以证据不足退查,历时十个月后才开庭的案子,支持这个案子所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唯一有效的关键核心是:郭飞雄自己证明自己有罪!!并且没有其他有效书证物证支撑。
在法庭上,对于这样一份供述,辩护人莫少平问郭飞雄,这份供述是否在刑讯逼供或刑讯逼供的威胁下做出的?郭飞雄说:是。他说,他在沈阳时,曾两次在晚上被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1207专案组带到秘密关押地点,使用更加惨无人道的酷刑——坐老虎凳4小时,双手反绑在身后吊起来,打耳光几十下,最下流无耻的是——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用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的生殖器。他们在无耻使用了刑讯逼供的“核武器级别”的电击生殖器暴行之后,他们得到了他的有罪供述。这次使用核武器级别的刑讯逼供,并成功的获取了他们所迫切需要的郭的口供,时间为2007年2月12日。就是这样,变态的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还不罢手,他们在3月19日再次使用同样的暴行。3月24日,在陶忠革、杨乃新现场督阵的情况下,赶来的广州警方录下他的另一份供述。他们法庭上使用的就是这样两份供述。
法庭上,辩护人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使用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不能作为证据,依法不能采信。公诉人说没有刑讯逼供,并拿出证据证明没有刑讯逼供,他们出具的证据是在沈阳时与郭同仓人的证言,说没听郭说起过受到刑讯逼供的事情,并说从没有在晚上带出去审问过。还有陶忠革、杨乃新做恶行凶者自己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的证言!!!郭飞雄看过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之后说:公诉人提供的是伪证!!!他说他有两条铁证证明法庭上公诉人提供的是伪证!他说:现在公诉人出具的2月12号的供述上是杨乃新、黄振山的签名。事实上,2月12号晚上,提审并对我进行刑讯逼供的是陶忠革、杨乃新等。黄振山只是一个普通的办案人。他说,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两拨人,这是明显的漏洞,这是铁证!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从2月12号的提审单和讯问录像就可以知道。现在公诉人提供的是编制的伪证!这是第一。
第二,他说,同仓人的证言也是伪证!这不可能是同仓人的证言。我只要一个人出庭作证就可以证明现在公诉人法庭上出具的是伪证。同仓的大连人王强。他也遭受过同样的酷刑,并且沈阳警方用高压电警棍彻底摧毁了他的生殖器,现在黑糊糊一片。他说。他不仅对同仓的人说过他受到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还看过王强的伤处。他要求从这两点查下去。他说:这就是铁证,就这两样就足够证明检察机关出的是伪证!他说下次开庭一定要大连人王强出庭作证。
为此,在开庭后不久,他要求见律师,让律师带信给我,让我写信给中央领导人,申诉控告他在羁押期间所受到的酷刑、申诉控告法庭上检察机关有关人员伪证陷害的事实。
胡锦涛主席,这就是我8月中旬给您写那封公开信的原因。以此公开郭飞雄案的真相,希望能够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组去查证。因为,控辩双方有着明显的分歧,这分歧又是整个案件的关节点——辩方说有刑讯逼供,证据依法不被采信;控方说没有刑讯逼供,并出证证明。郭飞雄在看过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出具的证之后,他说这是伪证!要求彻底调查。在这样的不能蒙混下去的僵持情况下,公正的做法是,立即成立独立调查组查证。经过彻底调查证实之后,重新开庭审理,以确凿的证据,回应法庭上最关键的分歧——郭飞雄的供述是否在受到过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情况下作出的,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信服!
开庭后不久,7月底,我接到法院通知,检察院要求补充证据延期,法院批准。在漫长的四个月的检察院和法院的共同延期期间,作为郭飞雄的妻子的我、他的辩护人莫少平、胡啸以及外界关心的人都以善意的方向去猜度预测这次延期,可四个月之后的今天,法院拿出的判决是如此的不公,如此的无耻!政府公检法部门串通一气,互相庇护,公安机关办案中的刑讯逼供、法庭上检察机关伪证陷害、法院开庭审理时阻扰并剥夺被告说话的权利,在控方与辩方就刑讯逼供问题存有巨大分歧时,作为仲裁人的法官,对分歧置之不理,根本对郭飞雄提出成立独立调查组彻底查处刑讯逼供、并在法庭上指出明确的线索去查证刑讯逼供的合理要求,没有给予任何回应,他们不听也不看,关起门来做出宣判。这样的判决怎么能让人信服!!!
郭飞雄案是一个传奇性的案件,将留存下来。留在司法历史上,留在人们心中。留下来见证中国走向自由民主社会的艰难奋斗的历程中他所受到的迫害。他这个特殊的案例,因为他个性刚毅坚韧,使得一心想要借用法律的名义打击他的政府部门在整个构陷罪名的过程中,丑态百出,使得中国的司法腐败一次性地完整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在这个案件中公检法三大系统是这么陈列他们的超凡“魔力”的——警方的刑讯逼供、检方在法庭上伪证陷害、法院执行不公正的审判,对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至关重要的分歧置之不理,作出不公正的判决。在这个案件中,人们看到公检法三大系统是多么密切的配合在一起,在这样一个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中,他们也能肆无忌惮、细节纷呈、丝丝入扣的配合作假陷害,那么人们不难推想,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会有多少不公正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在中国监狱,有多少犯罪嫌疑人,像辽宁省看守所里的大连人王强一样,被警察的高压电警棍烧掉了生殖器。郭飞雄案件,从广州警方于2006年9月14日为拘捕郭飞雄,在外绑架其家人,行搜身,抢夺其家人钥匙,警方自己用钥匙开门入室拘捕郭飞雄开始,到进到监狱之后,上演的是一系列耸人听闻的活剧,让世界人民观看,他们是怎样在玩弄法律,利用职权、使用暴力去构陷一个罪名,他们摊开来一步步告诉世人,他们是怎样成功的迫害政治异见人士、维权人士郭飞雄的。
这其中,作为被动主角郭飞雄,在这一年时间,我们看到一系列关于他的图景——这些图景强烈震撼,就像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图景一样,其惨烈和震撼无法从我的脑子里消失,它固定下来,留存下来,让人们看到在推动中国走向民主自由社会的艰难进程中,在推动中国的人权和法治的过程中,郭飞雄所承受的打压何其巨大和锐利。
(—)坐在自家书房电脑旁,突然被从背后蹑手蹑脚悄然而至、齐声高喊的广州警方按住、抓捕的郭飞雄。(这样的一个瞬间,其惊悚程度堪称六星级。)
(二)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疲劳审讯,13个日夜不许睡觉的郭飞雄。
(三)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5天绝食绝水抗议中国政府镇压维权运动的郭飞雄。
(四)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警方戴上沉着的脚镣100多天,每向前迈出一步,脚下的铁镣就哗啦哗啦响的郭飞雄。
(五)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手脚穿插定镣在木板床上42天,身体弯曲,连呼吸都不顺畅的脸色发青的郭飞雄 。
(六)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为抗议酷刑,绝食绝水25天的消瘦、苍白、虚弱的郭飞雄。
(七)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广州市公安局九处的恶警罗伟国等拔头发、搔痒连续侮辱20多天的郭飞雄。
(八)被广州市警方从南中国城市移送转押到寒冷的北中国城市沈阳的车上的郭飞雄。
(九)在沈阳,被沈阳警方办案人戴上对付死刑犯的黑头套,在月黑风高之夜,被押到秘密关押地点暴打的郭飞雄。
(十)在沈阳,被沈阳警方办案人带到曾关押折磨过张志新并致其疯狂的臭名昭著的牢房的郭飞雄。
(十一)在沈阳,被沈阳警方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等带到秘密关押地点,坐老虎凳4小时的郭飞雄。
(十二)在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被凶残的办案人双手反吊着,靠双手肩关节支撑全身重量的郭飞雄。
(十三)在沈阳秘密关押地点,被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用通电的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郭飞雄。
(十四)因不堪电击生殖器这种酷刑冲向玻璃欲自杀,因钢化玻璃未破,自杀未遂的郭飞雄。
(十五)被沈阳警方把他与死刑犯关押在一起,眼露凶光的绝望的死刑犯伸手要挖他的眼睛时,正奋力砸破窗户玻璃与之抗争的郭飞雄。
(十六)在秘密关押地点,被办案人变态狂——陶忠革、杨乃新用未通电的电警棍伸进裤子里面、用非常凶恶的动作冲击男性生殖器达5、6分钟之久的郭飞雄。
作为他的妻子,我真的不能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一切,我禁不住要向您——尊贵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发出心里的困惑和疑问——他究竟做了什么要承受这样一串串的非人道对待?!这是人权吗?这是法治吗?这是和谐社会吗?这是2008年即将举行全球盛事奥运会、并向世界承诺改善中国人权的国家所陈列出来的“人权、法治、和谐社会”的景象吗?这个案子所展示开来的一幅幅图景,把这一切罗列在一起,看一眼,哪怕是看上半眼,都是人啦,人心也都是肉长的,对这一切,您看得下去吗?对“人权、法治、和谐社会”的政府所罗列出来的这些图景,人们看得下去吗?在中国政府镇压维权运动的几个典型的案例中,山东盲人律师陈光诚的案件中,打破了多少律师的头?盲人陈光诚,在监狱里高声叫喊:“我喝水”的情景,能不能唤起多少还有点良心的中国政府官员一点点不忍和些许难受?一个盲人在监狱里不能自理,经常挨饿,甚至挨打,家人多次申请监外执行,都被拒绝,这是以人为本吗?是不是早就被时光掩盖,同时也掩盖了行凶者的凶残丑恶?
2007年11月14日,广州天河法院对郭飞雄案开庭宣判,我出席旁听。8:30左右,他被两名法警带进来,他的目光向旁听席投射过来,我向他招手说我在这。他匆匆看我半眼,就坐下来,他问,律师怎么没有来呢?法官做了解释后,开始宣判。跟上次开庭审理案件时不同的是,法官这次没有像上次一样,故作威严的使用高音量的声音,而是用低了八度的声音宣读,读完之后,法官问郭飞雄对判决有什么意见?郭飞雄用平静得像是在听着别人的事情的神态说:“我只说一句话:你们是用一种曲折的方式在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广告宣传,你们和我,都在中国的民主事业中扮演着一个历史角色。我感到很荣幸。”
郭飞雄在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法庭现场的每一个人都凝神倾听他说话,他说得不快不慢。他平静从容的语气里有着异样震慑力,言辞一颗颗从他的口中出来,在场的人都用心捕捉着每一个音节,以期听得清楚明白。法官在听完他的声明之后,愣神片刻,忘了他的法庭主持人的角色,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匆忙继续他的职责,竟然说错了话,他手掌伸向在座的公诉人,嘴上说的却是“请辩护人...哦,错了,...公诉人对判决有什么意见?”虽只是片刻的分神口误,但,这表明郭飞雄的那句话显然是有力量的。真正的力量和威严来自正义、良知、来自人性的善、来自在危境中、在被动状态中的泰然自若。
法官在法庭上宣判郭飞雄有罪的时候,法官梁皓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出了差错,他慌张的说:“哦,错了。”这一瞬间也会被法庭的摄像设备留存下来,被人的记忆留存下来,这一定是人类社会更深邃,更神秘、更自然合法的力量使法官不由自主在这样的历史性时刻说“错了”,法官在这样的时刻,他没能绷得住他那至关重要的一刻钟,竟然从他的口里说出了“哦,错了。这是象征性的时刻,这是神秘的力量经由一个法官之口在这个时刻说:错了!!它有着非凡的意义!我离开法庭的时候,眼睛的余光看到法官与他在法庭上一向坐得笔直的形象完全不同,他俯身向前倾向桌子,似乎在清理手中的判决书,但,更像是正在为他说出“错了”这话而懊恼着。这个时刻和这句话,我都不会忘记。它们会留存下来,永远,永远!!
宣判后,法官问郭飞雄,你上不上诉?他说;我要见过律师后,再决定上不上诉。
他被法警带出法庭时,他边走边问我。金宝(我儿子的名字)有没有上学?我说,没有。法庭里一个女书记员叫我拿判决书。他被带走。
拿了判决书,我匆匆赶回家中,我的儿子独自在家,他今年本该上小学一年级,在今年5月报名后,在6月4日遭到政府的公立小学拒绝。我看见他正熟睡在床上,一时心里五味杂陈。
对郭飞雄的打击可谓全方位展开——去年,他还是自由的时候,遭到一系列的警方的暴力殴打;拘捕之后,是更加惨不忍睹的法西斯式的身体摧残和精神摧残,但这些并没有打击他的信心和意志。现在,政府一步步以他们的行为向世人揭示了他们是怎样制造郭飞雄冤案的。判决下来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四万元。而我因为受到丈夫株连,被警方有意破坏工作而长期失业,我们的儿子被政府的公立小学拒绝接收,失学在家。我们这样的一个家庭,在广州,因为被切掉了一切与外界、与社会应有的根本性的连接——工作与学习之后,它完全成了漂浮在这个和谐社会上空的一座岛屿,这个位于广州城的十楼的家庭,的确是一座孤岛。政府究竟把他当成什么人在对待呢?他究竟怎么了要承受如此密集的严酷的打击呢?对发生在他身上、发生在他的家庭的这一切,让人们看得下去吗?
偶尔有那么一个瞬间,我的脑子里会掠过这么一句话,我们到底生活在那里?!我们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是如此荒诞不经,竟然让人怀疑自己眼所见的真实。朋友说为什么这些事情都给你们碰上了呢,怎么连孩子上小学都上不了?现在不是义务教育吗?我只能对她说:在我们这么大的专制国家里什么事不能发生?
二、律师的辩护意见,可谓客观冷静,滴水不漏,说理透彻充分,可是,在政府铁了心要实施政治迫害的郭飞雄案件中,就是没人听!
律师认为,本案的事实与证据并不确实充分,对其指控的依据仅仅只有郭飞雄的供述,此外,没有没有任何证据来佐证他的供述。并且,此供述是再两次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之后,在电击他生殖器的沈阳警方办案人现场督阵的情况下,做出的口供,依法不予采信。
指控郭飞雄犯有非法经营罪所依据的具体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合宪、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是享有出版自由的,受到法律保护。
三、关于本案的程序上,漏洞百出。
1、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是发生在五年前的夏天的事情,当时,案件办理过取保候审,交两万元保证金,现场没收10万元。而这10万元并没有随案从沈阳警方手中移送到广州警方2006年9月14日重新指控的这一次的案件中。也就是当时案件做过处理,罚没当场的现金十万元,一年后,解除取保候审,退回保证金二万元。这其实是做过经济处罚,已经结案的案件。仅仅因为为了打击郭飞雄,参与维权运动,出于政治打击,才无视法律,违背“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再次提起。
2、同案不同审。被警方作为主犯的郭飞雄的案件还正在被广州天河检察院第一次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并被广州警方转押到沈阳警方手中的2月上旬,作为同案犯的江伟,就已被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半。那么,身为被警方指控为案件的主犯的郭飞雄,在尚未经由法院审理,就已经被预定为有罪,这也是法律吗?!
3、关于案件的涉案金额的问题,有两套标准,按警方认定的经营额20多万,属非常严重,追究时限5年以上;以另一套计算办法——非法所得才四万元,追究时限在五年以下,那么,这个案件在2006年9月,连提都提不起来。它已经过来追诉时效。律师认为在多重够罪标准同时存在的时候,应该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去决定如何追究责任,可重可轻时,应取其轻。
四、郭飞雄遭拘捕的实质背景——出于政治打击的需要。近几年来,他多次参与维权运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并走在维权运动的前沿。郭飞雄三次被警方非法暴力殴打,三次拘捕,三次拘捕期间都绝食绝水抗议。在2005年9月13日,因参与番禺“太石村罢免事件”,被广东番禺警方拘捕后,连续绝食绝水59天抗议。太石村事件后,他被广东警方拘押近4个月后,释放,当当局并没有就此放过他,广州警方登门每个围攻跟踪郭飞雄,并三次非法暴力殴打郭飞雄。在高智晟律师被当局拘捕后,郭飞雄积极营救他,一个月后,于2006年9月14日,在家中拘捕。他早在拘捕前的五年就停止了一切经营活动,这次对早已处理的案件再次提出指控,完全出于政治打击的需要。
刑法的经济性或节俭性的角度,办案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取,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政府所做的是,区区经营数额20万,利润仅4万元的小案件,他们竟然花掉150万元的巨资,动用100多警力,175次讯问,不过,175次讯问中有90%的讯问内容是关于“太石村罢免”等维权事件。仅仅从这些数字上就可以看到这是一典型的政治迫害案件,要不是有这种目的,谁会傻到要做这样赔本赔到如此地步的事情。
以上是郭飞雄案的真相。他自2006年9月14日入狱之后的遭遇,和政府如何替他构陷罪名的过程,在这里,参与他的案件的公检法部门的所做所为,把他们所代表的政府形象展示在人们眼前。对这个案件中所出现的刑讯逼供的事实,郭飞雄本人,他的律师,还有我,都为此向有关部门、向中国的最高领导人——胡锦涛先生您写了申诉控告信,说句大实话,我是对这些申诉抱有信心的,我不相信这么简单透彻明显的冤案,在中国政府中没有一个人愿意开启耳目,看一看,听一听人民的声音,没有一个人在意政府的形象,去理智的、公平合理地对待这个案子,去纠正一个错误,现在让冤案进行下去,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中国政府动用酷刑、法庭上作伪证陷害、法院作出不公正的判决,面对这样的判决,作为郭飞雄的妻子,作为一个崇尚公平正义人权法治的人,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政府在把郭飞雄冤案进行到底的同时,也就是把我推向了永不停歇的为我的丈夫讨回公道的漫漫长路。这是命运抛给我的使命,我接过它,面对这一使命。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张皮。我要拿出精卫填海的执着、愚公移山的斗志,为中国政府强加给他的罪名抗议不止、鸣冤不止!!!
中国走向人权、法治、自由民主的道路上遍布坎坷,但愿我们这个家庭所付出的牺牲,所承受的不公,能多少唤起当局的反思和良知。
祝平安!
张青
2007年11月14日起草
2007年11月28日第三个周三绝食抗议日完成
我们就是民间 (11/28/07)
2007年从盛夏到深秋,现在走入冬天,《中国发展简报》刚刚离去,《民间》就也被停
刊了。很少有兴趣阅读不令我拍案而起的文字,但《中国发展简报》和《民间》除外,
那里面虽然没有直接针砭时弊的"火力",但它们的文字中有种子冲破地表的那种看似
弱小但生机无限的力量,案例中不时蕴涵创造和发现。而就是这两份最清新平和的刊物
被中共宣传部门和警察系统压制下去,根源在于中共专制体制对公民社会深入骨髓的恐
惧和敌视。讲几句真话,谈几句民情,都被专制者视为不稳定因素,以各种堂而皇之的
理由扼杀。他们无非害怕《民间》把民间凝聚起来。让中共鹰犬们充分展示他们的狰狞
吧,他们那么卖力无非是想要又快又好的把给中共主子的坟墓再掘深一尺。
每次读《民间》,象在参加一场好友的聚会,很多作者是我们身边的朋友,很多描述的
场景是那么耳熟能详,因为我们本就是民间。快乐、感慨、思索、叹惜……,诸多的感
受交织在一起,但最大的心情是希望。我们是草根,是种子,看似很边缘、很弱小、无
法驾驭自己的命运。但我们脚踩着大地,头顶着蓝天。我们能长成参天大树。
明磊,干嘛那么悲观。我从来是乐观主义者,我不相信《民间》会逝去,她只是在凤凰
涅盘。
因为,我们都是民间!
胡佳
11月27日
刊了。很少有兴趣阅读不令我拍案而起的文字,但《中国发展简报》和《民间》除外,
那里面虽然没有直接针砭时弊的"火力",但它们的文字中有种子冲破地表的那种看似
弱小但生机无限的力量,案例中不时蕴涵创造和发现。而就是这两份最清新平和的刊物
被中共宣传部门和警察系统压制下去,根源在于中共专制体制对公民社会深入骨髓的恐
惧和敌视。讲几句真话,谈几句民情,都被专制者视为不稳定因素,以各种堂而皇之的
理由扼杀。他们无非害怕《民间》把民间凝聚起来。让中共鹰犬们充分展示他们的狰狞
吧,他们那么卖力无非是想要又快又好的把给中共主子的坟墓再掘深一尺。
每次读《民间》,象在参加一场好友的聚会,很多作者是我们身边的朋友,很多描述的
场景是那么耳熟能详,因为我们本就是民间。快乐、感慨、思索、叹惜……,诸多的感
受交织在一起,但最大的心情是希望。我们是草根,是种子,看似很边缘、很弱小、无
法驾驭自己的命运。但我们脚踩着大地,头顶着蓝天。我们能长成参天大树。
明磊,干嘛那么悲观。我从来是乐观主义者,我不相信《民间》会逝去,她只是在凤凰
涅盘。
因为,我们都是民间!
胡佳
11月27日
北京国保再度因包遵信先生纪念活动非法拘禁民间人士 (11/25/07)
2007年11月24日星期六,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再度布置一些区的国保和地方
派出所警力对民间人士实施非法拘禁。我们初步了解,国保总队此次行动涉及宣武区的
六四伤残者齐志勇、朝阳区的李海、海淀区的刘凤刚等,西城区的贾建英女士去母亲家
是由警察"陪同"的。通州区这里,北京国保总队临时抽调多名通州国保支队便衣加强
我家楼下的监控力量。
开始我们很困惑国保的目的,例如24日一早宣武区白纸坊派出所的副所长刘劲松配合宣
武国保在齐志勇家门口上岗,但齐志勇自己都浑然不知是何缘由。后来齐志勇询问江棋
生先生,江先生介绍说由于11月3日许多朋友没能亲临包遵信先生追悼会现场,所以这
次准备了录像给部分抱有此遗憾的朋友观看。江棋生先生判断警方的措施与此有关。而
我们从这次警方采取行动的对象看,也恰恰涵盖了部分当时没有能莅临现场的民间人
士。
北京市公安局是中共中央政法委的王牌,这个拥有近7万人的机构上上下下悍匪林立,
其中尤以国保秘密警察系统最为嚣张。政治案件绝大部分由他们导演(其余少部分由北
京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在北京,警方的犯罪是如此容易达成。那些坐在局长办公室里
的黑社会老大们,他们下达的每一个犯罪命令无不是对法律的嘲弄、对法治的扼杀。老
百姓戏称"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这是对公安部门性质、形象的最好注
解。
北京市公安局的所有违法行为,局长马振川作为其法人代表都要负全责。马振川有双重
身份,第一重是2008年奥运会安全保卫总指挥,第二重是在北京本地大肆制造人权侵害
案件的国家黑社会势力的主要罪犯之一。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奥运会人事安排。2008
年,所有在北京受到过警方非法侵害的中国公民,都该起诉北京市公安局和其法人代表
马振川,罢免害群之马。同时大家该群体起诉北京市公安局中最臭名昭著的国内安全保
卫总队和各区县国保支队,曝光、打击这支由践踏法律和侵害公民权利的罪犯组成的国
家黑社会势力。恐吓、殴打、绑架、非法拘禁、构陷……,政治秘密警察丧尽天良、无
恶不作、血债累累,每一个国保警察都被训练成标准的流氓。我们必须追究每一个国保
秘密警察的刑事责任。
又是一年就要过去,数一数这一年身边的朋友和我们自己又受到了警方多少非法的人权
侵害,好好记录下来。和解和宽容以正义得到伸张为前提。2008年,中国公民勇敢地表
达自己对自由、民主和法治的诉求。2008年,卸下恐惧,走上街头发出自己的声音。
胡佳
2007年11月25日星期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91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7天
派出所警力对民间人士实施非法拘禁。我们初步了解,国保总队此次行动涉及宣武区的
六四伤残者齐志勇、朝阳区的李海、海淀区的刘凤刚等,西城区的贾建英女士去母亲家
是由警察"陪同"的。通州区这里,北京国保总队临时抽调多名通州国保支队便衣加强
我家楼下的监控力量。
开始我们很困惑国保的目的,例如24日一早宣武区白纸坊派出所的副所长刘劲松配合宣
武国保在齐志勇家门口上岗,但齐志勇自己都浑然不知是何缘由。后来齐志勇询问江棋
生先生,江先生介绍说由于11月3日许多朋友没能亲临包遵信先生追悼会现场,所以这
次准备了录像给部分抱有此遗憾的朋友观看。江棋生先生判断警方的措施与此有关。而
我们从这次警方采取行动的对象看,也恰恰涵盖了部分当时没有能莅临现场的民间人
士。
北京市公安局是中共中央政法委的王牌,这个拥有近7万人的机构上上下下悍匪林立,
其中尤以国保秘密警察系统最为嚣张。政治案件绝大部分由他们导演(其余少部分由北
京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在北京,警方的犯罪是如此容易达成。那些坐在局长办公室里
的黑社会老大们,他们下达的每一个犯罪命令无不是对法律的嘲弄、对法治的扼杀。老
百姓戏称"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这是对公安部门性质、形象的最好注
解。
北京市公安局的所有违法行为,局长马振川作为其法人代表都要负全责。马振川有双重
身份,第一重是2008年奥运会安全保卫总指挥,第二重是在北京本地大肆制造人权侵害
案件的国家黑社会势力的主要罪犯之一。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奥运会人事安排。2008
年,所有在北京受到过警方非法侵害的中国公民,都该起诉北京市公安局和其法人代表
马振川,罢免害群之马。同时大家该群体起诉北京市公安局中最臭名昭著的国内安全保
卫总队和各区县国保支队,曝光、打击这支由践踏法律和侵害公民权利的罪犯组成的国
家黑社会势力。恐吓、殴打、绑架、非法拘禁、构陷……,政治秘密警察丧尽天良、无
恶不作、血债累累,每一个国保警察都被训练成标准的流氓。我们必须追究每一个国保
秘密警察的刑事责任。
又是一年就要过去,数一数这一年身边的朋友和我们自己又受到了警方多少非法的人权
侵害,好好记录下来。和解和宽容以正义得到伸张为前提。2008年,中国公民勇敢地表
达自己对自由、民主和法治的诉求。2008年,卸下恐惧,走上街头发出自己的声音。
胡佳
2007年11月25日星期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91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7天
Tuesday, 29 January 2008
陈光诚妻子袁伟静致胡锦涛、温家宝的求助信 (11/23/07)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
你们好!
我认同你们倡导的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治国等理念。但是你们的政策在基层根本没有得到实施,所以我要写信告诉你们我及我全家的状况,告诉你们山东当地政府是如何一再违法乱纪的事实。相信你们会对山东省政法当局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感到愤怒。恳请你们采取措施解决山东的问题。政法部门的做法,不仅严重侵犯了我们全家的权益,也已经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我的丈夫盲人陈光诚是一位民间法律工作者。他和你们二位一样都曾经当选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影响世界一百人”。光诚一直致力于为农民和残疾人依法维权,为许多普通百姓提供法律援助。这也符合你们所倡导的以人为本、依法治国。2005年我们发现山东临沂地方政府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私自实施野蛮的暴力手段,如随便抓人、打人、抢夺财产、非法拘禁百姓、办所谓学习班。当时光诚想尽一切办法,利用法律手段,但无法制止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无奈之下,只好通过海内外媒体把暴力计生的事实公布于众。当时此事引起国家计生委的高度重视,当即派人核实调查,肯定了临沂当地确实存在严重的暴力计生问题。国家计生委的报告一方面肯定了光诚所言事实,另一方面激怒了地方政府的官僚。当地政府于是开始以限制陈光诚的人身自由作为报复,参与者有警察,还有教育、土地、财政、计生、党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24小时分别在我们家院子、村庄、国道路口设岗,非法拘禁光诚和我。同时也多次暴力拦截外来探访的朋友和调查的律师与我们见面。2005年9月下旬,地方公安搜查了我们家,有三十几名来自沂南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不出示证件就把光诚带走。我一再要求他们说明理由,当时沂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杰说:“他(陈光诚)非法向国外提供情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后我想,那你们就把光诚带走吧,想搜就搜吧,光诚只是在采取法律手段的同时公布了暴力计生的情况。最后公安没有搜查出任何所谓光诚犯罪的证据。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刘杰也曾说就凭光诚接受国际主流媒体采访,就该判处光诚15年。就我所知,胡锦涛主席也曾经接受过这些国际主流媒体的采访。临沂当局在找不到重罪证据的情况下,2006年3月11日把光诚带走秘密关押了三个月。直到2006年6月10日直接从非法拘禁状态下宣布刑事拘留,十天之后正式逮捕。随后在法院不遵守法律程序、刑讯逼供证人、把北京律师打得头破血流等情况下,以强加的“聚众扰乱交通罪”和“故意毁坏财务罪”,于2007年1月12日判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现在光诚服刑于山东省临沂监狱。刑期会持续到2010年9月9日。
我的丈夫陈光诚在基层从事推进法治进程的工作,与当地政府欺上瞒下作风产生冲突,而遭到报复入狱。作为他的妻子,我也被株连。到目前为止,当地政府已经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800余天了。2007年7月4日我曾经脱离他们的控制来到北京,但不到48小时我就被山东和北京两地的警察软禁在北京朋友家,山东省公安厅布置了十几个人随时准备绑架我和两岁的女儿。我始终没有办法前往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当面反应山东当地侵权情况。8月24日,我在准备前往菲律宾为丈夫领取麦格塞塞奖的过程中,于首都国际机场被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指挥北京国保总队和山东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秘密警察联合绑架。十几名秘密警察和政府人员对我施加暴力。8月31日我在两位维权律师的陪同下再度准备返回北京,却又一次遭到比一周前更严重的暴力绑架。
现在,山东省委、政法委和公安厅责成沂南县双堠镇政府及他们从社会上雇来的闲杂人员,24小时监视拘禁我。刚被绑架回来的9月份,我还可以在6、7个男子尾随的情况下买东西、回娘家看父母及儿子。但从9月23日之后,他们毫无人道地限制我购买换季衣服,在10月23日(是我31岁生日)和11月20日两次暴力阻挠我去临沂监狱探望光诚。由于8月下旬我在被绑架中身心受到创痛,口腔发炎、牙痛剧烈,导致几乎无法咀嚼食物,我曾经几次试图突破当局的阻挠前往医院,但都被暴力拦截。对方明确告诉我,他们接到上级命令,不准我外出看病。今天早上,我的儿子因为两个月无法见到我而痛哭不止,作为母亲,这是我实在难以承受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你们也有儿孙,但你们可知晓在山东黑暗的司法环境下,有多少亲情被割断,多少维权者身陷囹圄,多少母亲腹中的小生命被戕害。这里的社会没有丝毫的和谐,难觅半点公正。
胡主席、温总理,这两年,光诚和我一直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来处理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我们也一直用具体的行动来揭露地方政府官员违法行为,推进法治进程。光诚入狱后,发现临沂监狱方有诸多管理问题,曾诚恳地提出改进意见。监狱方因此不满,致使光诚遭到殴打、吃不饱饭等不良待遇。我们多次与监狱方交涉,并在国际社会舆论压力下,光诚的待遇略有改善。但目前,光诚仍然被非法剥夺读书、写字、收听广播的权利。
山东政法当局曾经特别警告我不准给你们二位写信,所以我更相信他们惧怕中央政府了解到地方恶劣的司法情况。一个月来我也曾经致信给中国残联和全国妇联寻求帮助,但现在还没有任何回复。难道我们这个国家主持公正的机制真的完全失效了吗。胡主席、温总理,希望你们能在百忙之中了解我们全家的情况,核实调查,杜绝违法行为继续发生,使我们这些普通的公民不再受来自政府官僚的伤害,使光诚和我能够获得自由,使老母亲不再担惊受怕,使小女儿不再恐惧无助……
有朋友告诉我今天美国在过感恩节,像我们的中秋或春节一样合家团圆。何时我们能有自己值得感恩的日子呢。作为公民我期盼贪官酷吏受到法律的追究。作为妻子,我期盼光诚早日回家团聚。
祝福平安!
袁伟静
2007年11月22日 于东师古村家中
电话:13645491731
Email: yuanweijing@gmail.com
此信以公开信形式发送,并会通过两份特快专递分别寄给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办公室。
你们好!
我认同你们倡导的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治国等理念。但是你们的政策在基层根本没有得到实施,所以我要写信告诉你们我及我全家的状况,告诉你们山东当地政府是如何一再违法乱纪的事实。相信你们会对山东省政法当局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感到愤怒。恳请你们采取措施解决山东的问题。政法部门的做法,不仅严重侵犯了我们全家的权益,也已经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我的丈夫盲人陈光诚是一位民间法律工作者。他和你们二位一样都曾经当选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影响世界一百人”。光诚一直致力于为农民和残疾人依法维权,为许多普通百姓提供法律援助。这也符合你们所倡导的以人为本、依法治国。2005年我们发现山东临沂地方政府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私自实施野蛮的暴力手段,如随便抓人、打人、抢夺财产、非法拘禁百姓、办所谓学习班。当时光诚想尽一切办法,利用法律手段,但无法制止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无奈之下,只好通过海内外媒体把暴力计生的事实公布于众。当时此事引起国家计生委的高度重视,当即派人核实调查,肯定了临沂当地确实存在严重的暴力计生问题。国家计生委的报告一方面肯定了光诚所言事实,另一方面激怒了地方政府的官僚。当地政府于是开始以限制陈光诚的人身自由作为报复,参与者有警察,还有教育、土地、财政、计生、党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24小时分别在我们家院子、村庄、国道路口设岗,非法拘禁光诚和我。同时也多次暴力拦截外来探访的朋友和调查的律师与我们见面。2005年9月下旬,地方公安搜查了我们家,有三十几名来自沂南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不出示证件就把光诚带走。我一再要求他们说明理由,当时沂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杰说:“他(陈光诚)非法向国外提供情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后我想,那你们就把光诚带走吧,想搜就搜吧,光诚只是在采取法律手段的同时公布了暴力计生的情况。最后公安没有搜查出任何所谓光诚犯罪的证据。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刘杰也曾说就凭光诚接受国际主流媒体采访,就该判处光诚15年。就我所知,胡锦涛主席也曾经接受过这些国际主流媒体的采访。临沂当局在找不到重罪证据的情况下,2006年3月11日把光诚带走秘密关押了三个月。直到2006年6月10日直接从非法拘禁状态下宣布刑事拘留,十天之后正式逮捕。随后在法院不遵守法律程序、刑讯逼供证人、把北京律师打得头破血流等情况下,以强加的“聚众扰乱交通罪”和“故意毁坏财务罪”,于2007年1月12日判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现在光诚服刑于山东省临沂监狱。刑期会持续到2010年9月9日。
我的丈夫陈光诚在基层从事推进法治进程的工作,与当地政府欺上瞒下作风产生冲突,而遭到报复入狱。作为他的妻子,我也被株连。到目前为止,当地政府已经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800余天了。2007年7月4日我曾经脱离他们的控制来到北京,但不到48小时我就被山东和北京两地的警察软禁在北京朋友家,山东省公安厅布置了十几个人随时准备绑架我和两岁的女儿。我始终没有办法前往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当面反应山东当地侵权情况。8月24日,我在准备前往菲律宾为丈夫领取麦格塞塞奖的过程中,于首都国际机场被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指挥北京国保总队和山东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秘密警察联合绑架。十几名秘密警察和政府人员对我施加暴力。8月31日我在两位维权律师的陪同下再度准备返回北京,却又一次遭到比一周前更严重的暴力绑架。
现在,山东省委、政法委和公安厅责成沂南县双堠镇政府及他们从社会上雇来的闲杂人员,24小时监视拘禁我。刚被绑架回来的9月份,我还可以在6、7个男子尾随的情况下买东西、回娘家看父母及儿子。但从9月23日之后,他们毫无人道地限制我购买换季衣服,在10月23日(是我31岁生日)和11月20日两次暴力阻挠我去临沂监狱探望光诚。由于8月下旬我在被绑架中身心受到创痛,口腔发炎、牙痛剧烈,导致几乎无法咀嚼食物,我曾经几次试图突破当局的阻挠前往医院,但都被暴力拦截。对方明确告诉我,他们接到上级命令,不准我外出看病。今天早上,我的儿子因为两个月无法见到我而痛哭不止,作为母亲,这是我实在难以承受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你们也有儿孙,但你们可知晓在山东黑暗的司法环境下,有多少亲情被割断,多少维权者身陷囹圄,多少母亲腹中的小生命被戕害。这里的社会没有丝毫的和谐,难觅半点公正。
胡主席、温总理,这两年,光诚和我一直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来处理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我们也一直用具体的行动来揭露地方政府官员违法行为,推进法治进程。光诚入狱后,发现临沂监狱方有诸多管理问题,曾诚恳地提出改进意见。监狱方因此不满,致使光诚遭到殴打、吃不饱饭等不良待遇。我们多次与监狱方交涉,并在国际社会舆论压力下,光诚的待遇略有改善。但目前,光诚仍然被非法剥夺读书、写字、收听广播的权利。
山东政法当局曾经特别警告我不准给你们二位写信,所以我更相信他们惧怕中央政府了解到地方恶劣的司法情况。一个月来我也曾经致信给中国残联和全国妇联寻求帮助,但现在还没有任何回复。难道我们这个国家主持公正的机制真的完全失效了吗。胡主席、温总理,希望你们能在百忙之中了解我们全家的情况,核实调查,杜绝违法行为继续发生,使我们这些普通的公民不再受来自政府官僚的伤害,使光诚和我能够获得自由,使老母亲不再担惊受怕,使小女儿不再恐惧无助……
有朋友告诉我今天美国在过感恩节,像我们的中秋或春节一样合家团圆。何时我们能有自己值得感恩的日子呢。作为公民我期盼贪官酷吏受到法律的追究。作为妻子,我期盼光诚早日回家团聚。
祝福平安!
袁伟静
2007年11月22日 于东师古村家中
电话:13645491731
Email: yuanweijing@gmail.com
此信以公开信形式发送,并会通过两份特快专递分别寄给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办公室。
河南省长李成玉参与宁陵艾滋病危机 (11/23/07)
从河南商丘地区传来讯息,河南警方声称宁陵县参与依法维权的几名病弱妇女是“聚众扰乱社会治安”,所以对她们予以正式拘留。11月21日河南省长李成玉带人从郑州驱车两小时来到宁陵,但究竟他准备如何处理这次输血感染者维权事件,一切还尚不明朗。从过去的经验看,李成玉对艾滋病问题向来对外采取消极回避、对内采取镇压的态度。曾有一次面对西方记者采访涉及河南艾滋病问题,李成玉不加掩饰地表现出反感和不耐烦。这次省长李成玉的到来反而给宁陵艾滋病感染者们带来不祥的预感。
宁陵地方政府三天来频繁开会商讨对策。当地警方已经开始切断一些输血艾滋病感染者的电话。公安局采取拘留手段也是为了“震慑”宁陵所有116名输血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河南政府严密封锁有关消息外泄。2007年2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和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的策划下,河南省政法部门秘密非法拘禁高耀洁教授,此事已经让河南颜面扫地。而艾滋病日来临之前,河南再度采取非常粗暴的手段非法侵害艾滋病感染者的权益。今年的12月1日,世界的眼光应当再次聚焦中国河南,审视2003年以来河南官方是如何隐瞒艾滋病问题、压制艾滋病维权者。
最近一周,越来越多来自河南各地艾滋病群体的电话纷纷打来,述说的很多当地政府在艾滋病问题上的渎职和腐败。在京上访的输血艾滋病感染者们,贫病交加中依然在坚持向中央政府、国际社会反应当地的真实。
12月1日本就该是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和相关群体发出声音的日子。关于二线药物、关于赔偿、关于政法部门的侵害……太多富有中国特色的艾滋病问题值得揭露和解决。在艾滋病领域“沉默意味着死亡”。
胡佳
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89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9天
宁陵地方政府三天来频繁开会商讨对策。当地警方已经开始切断一些输血艾滋病感染者的电话。公安局采取拘留手段也是为了“震慑”宁陵所有116名输血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河南政府严密封锁有关消息外泄。2007年2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和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的策划下,河南省政法部门秘密非法拘禁高耀洁教授,此事已经让河南颜面扫地。而艾滋病日来临之前,河南再度采取非常粗暴的手段非法侵害艾滋病感染者的权益。今年的12月1日,世界的眼光应当再次聚焦中国河南,审视2003年以来河南官方是如何隐瞒艾滋病问题、压制艾滋病维权者。
最近一周,越来越多来自河南各地艾滋病群体的电话纷纷打来,述说的很多当地政府在艾滋病问题上的渎职和腐败。在京上访的输血艾滋病感染者们,贫病交加中依然在坚持向中央政府、国际社会反应当地的真实。
12月1日本就该是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和相关群体发出声音的日子。关于二线药物、关于赔偿、关于政法部门的侵害……太多富有中国特色的艾滋病问题值得揭露和解决。在艾滋病领域“沉默意味着死亡”。
胡佳
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189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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