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9 January 2008

庶民之口甚于川——探访高智晟律师(四) (8/3/07)

(四)庶民之口甚于川

对于我们的要求高智晟律师详谈被捕及其后经历的要求,他委婉地拒绝了。“这不是甜蜜的回忆。”谁也不愿总重温噩梦中的惊骇,谁也不愿总回首地狱的残暴。

关于为何要为“法轮功”说话的问题,他说的也不算多,大致为以下几点:“一、你们的疑问本身就是个问题,为什么不该替中共政法机关残酷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说话?二、在我眼里,他们是我们的同胞,并且受到了国家机器非法残忍伤害的同胞。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岂能对如此深重的罪恶无动于衷!你们是社会精英,而我是个简单的人,我仅凭良知做事。这大概是我在文人眼里永成不了文人的‘桎梏’所至。三、历史将会证明,且是很快即会证明文人们在这一问题上的麻木,将成为一个民族在这个时代的深刻羞耻。某些文人们在这一问题上对我的责难,是遮掩羞耻的本能反应。有遮掩之意,表明他的内心深处还存有着些许知耻的残痕。证明他们存用了救赎自己生命的希望基础。”

对于为什么作为资深律师,却选择在网络上揭黑的问题,高律师回答:“这颇有一点类我党的问话口吻,古来官逼民反!一方面,我是个律师,我会尽我法律的专业把为当事人的每一步司法努力做扎实。另一方面,我也是个公民,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到任何一个普通法院去控告官员及政府的违宪行为,并每必能起动追惩程序,我绝不必赴网上舆论空间去揭露贪官酷吏!在今天的中国,网上揭黑的维权者却常常成了政府构陷和打击的‘犯罪’,足见专制统治黑至可怕的程度。”

我们在最后道别时,他以“禾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六根清静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与我们话别。

原计划回XX省后系统整理高智晟律师和我们的讨论,但恐拖延太久,更难以记述得准确。故在北京将整理出来的这部分公开。供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特向高律师表达歉意。我们违背了他不发表的意愿,但我们相信公开被噤声公民的言论特别有建设性意义。期待更多的朋友及与我们一样的“文人”去探访高智晟律师,大家的交流能带来相互的理解。而且这有助于打破专制集团对维权者的封锁。

后会有期。高智晟律师!


2007年7月21日于北京某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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