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8 January 2008

唐荆陵律师受传唤 刘安军解除监视 (6/23/07)

2007年6月22日晚上22:45,收到一张传唤单的照片。该传唤单是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开给维权律师唐荆陵的。这张图片很可能是唐荆陵律师的家人发送。我们打唐律师手机联系,但没有人接听。尚不清楚唐律师被传唤的具体原因,也不知晓他是否已结束传唤返家。

传唤单上写明: “唐荆陵。因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限你于2007年6月22日20:00前,到京溪派出所接受询问。”该规定的第四十四条是“当场处罚的行政案件,按照本规定第六章规定办理。”而第六章“ 简易程序:
  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卖淫、嫖娼和引诱、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以及涉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当场处罚。
  第三十三条 当场处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 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口头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 对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当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 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被处罚人;
  (四) 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不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三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由办案人员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于二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从以上规定看,可能是要对唐律师处以行政罚款。唐荆陵律师因组织协调“中国公民赎回选票”运动,已经受到广州警方的多次违法骚扰和威胁。同时,唐荆陵律师也经常给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提供帮助。

另:6月22日上午,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局解除对上访维权人士刘安军的非法监控。

胡佳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36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412天




附:



















2007年6月22日唐荆陵律师被传唤.JPG

1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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