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维权人士杨春林因参与为富锦市(Fu Jin City)数万失地农民维权,
被警方在没有确证罪名的情况下于2007年7月6日刑事拘留。8月13日佳木斯公安局国保
支队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杨春林。
9月3日下午1:00杨春林的辩护律师李方平和张建国赶到佳木斯,随即由家属引路前往
看守所要求会见杨春林。当佳木斯公安局却非法阻挠律师办案。声称"杨春林案件黑龙
江省和佳木斯市都有专案组,是涉嫌国家性质的重大案件。"佳木斯国保的一位徐姓队
长声称要向专案组反映,再给律师结果。
9月4日黑龙江省杨春林案件专案组和佳木斯市杨春林案件专案组各两名政府人员,要把
李方平律师和张建国律师带到佳木斯市司法局分开讯问。两位律师严正告诫对方自己不
受佳木斯司法局管辖。专案组成员声称"一般案件头一天申请第二天就能见当事人,但
杨春林案件涉及多人犯罪。其中两人(王桂林和于长武)正在取保候审。最主要的原因
是此案涉及'国家秘密'。"好一个"国家秘密"。
回顾2006年的高智晟律师案件,9月18日莫少平律师收到了高智晟律师的大哥高智义先
生签署的委托书,当天下午莫律师就向北京市公安局递交了有关文件。中共中央政法委
内的高智晟案件专案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对此非常急迫,立即
研究如何应对。之后他们责成北京市公安局和国保总队首先拖延时间,连续两天对莫律
师说查不到高智晟的有关讯息。而且连高智晟律师的涉嫌罪名都不告知莫律师。很快9
月22日他们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正式逮捕高智晟律师。之后莫少平律师
再次要求会见高智晟律师,当局却以所谓"高智晟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莫律
师会见。莫律师很快指出,既然警方定的是煽动颠覆,那么煽动必然是指公开的,那又
谈何所谓"国家秘密"呢。事后证明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国保局的这一切都是在全
世界面前撒的谎言。这群我们中国真正的枉法罪犯们,他们千方百计排拒律师介入的原
因就是要黑箱操作,以达到镇压全国维权的目的。
而9个月之后我们拜访在家"服刑"高智晟律师时,高律师告诉我们的更加令我们惊
异。整个高律师在看守所的4个多月时间内,他根本从不知晓有莫少平律师的介入,当
局从未告诉过他。而高智晟律师被捕不久就要求请律师,但他感觉到"政法部门在(高
律师)请律师这件事上就好像要他们的命那样紧张,"始终严加阻挠。这是中国政府秘
密警察系统一个享誉世界的骗局。此案例肯定会被载入《中国现代黑暗司法史》。
什么"国家秘密"!?掩盖政府部门的违法才是所谓"国家秘密",这是现行体制下的
金科玉律。荒唐无耻的所谓"涉及国家秘密",现在这类骗局又在中国最北部的黑龙江
上演。杨春林案件是涉及奥运会的最典型的言论自由案。任何中国公民,无论其是否喜
欢奥运会,其都受《宪法》保护,可以自由表达出自己意见。杨春林案件是继北京"叶
国柱、叶国强兄弟"奥运拆迁案件之后,又一起最典型的中国政府亵渎奥运精神、利用
奥运践踏人权、迫害维权人士的大案。从现在到奥运会,杨春林案件一定是国际焦点。
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最后答复律师和家属,是否能见当事人杨春林,要5个工作日
再给结果。我们等待下一周消息。该支队的徐队长曾私下威胁杨春林的妹妹杨春苹:
"你以为你是江雪芹(中共小说《红岩》中的一个被杀的烈士)"。杨春苹女士不惧国
保系统的恐吓,坚持配合律师保护自己亲人的权益。
希望国际社会更多关切杨春林案件的进展。不能让2008年的中国成为一个侵犯公民人权
的集中营。
胡佳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10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338天
Tuesday, 29 Januar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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