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8 January 2008

广州天河区法院声称郭飞雄案件可能延期审理 (6/9/07)

2007年6月8日,郭飞雄的妻子张青致电广州天河区法院询问旁听庭审的有关事项。张青
与郭飞雄的姐姐、哥哥都准备前往法院旁听案件审理。



本周早些时候,负责郭飞雄案件的政法部门曾经告知张青,所有准备参加旁听的人都必
须先期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再由政法部门审核谁能去谁不能去。张青感到困惑,
请对方出示有关书面规定,法院方面最终没有能出示。随后张青咨询唐荆陵律师,我在
北京咨询其他维权律师,确定广州政法系统所说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方或者是有
意欺瞒张青,或者是该名工作人员本身并不懂法。今天天河区法院方面已经改口,声称
旁听不需要提前审批,只要在开庭当日提前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来即可。不过,此说法
中提及的户口本问题仍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国法律规定实际上只需要提供公民身份证
即可。现在中国大陆身份证基本改为二代身份证,其中有IC卡芯片,防伪性能优异,本
来就根本没有提供户口本的必要。天河区法院的做法是非法有意加大旁听者参与庭审的
难度。



另外,今天上午天河区法院还向张青透露庭审可能延期,但要到6月11日星期一才能最
终确定延期与否。理由是法院某陪审员可能无法出庭。如此牵强又荒唐的理由只能让政
法系统的虚伪欲盖弥彰。联想到5月底广州天河区法院曾经临时毁约让郭飞雄的辩护律
师从北京到广州白跑一趟。他们当然可能在此问题上故伎重演。而莫少平律师和胡啸律
师原定要在6月12日星期二前往广州。现在因此可能还要做调整。在中国大陆,北京至
广州这样的长距离飞行,提前预定机票和临时购买机票的价格差额可以达到一两倍,这
无疑会明显增加北京律师的办案成本。2006年山东沂南县法院就陈光诚案件第一次通知
律师在7月20日开庭,7月16日就有志愿者从北京启程前往山东准备申请旁听案件,当时
高智晟律师等一批维权者也都在18日和19日赶到临沂的沂南县。但法院直到7月20日上
午8:30开庭的一刻,才突然最终确定不开庭,演起来狼来了的游戏。导致十余名计划
参与旁听的志愿者空跑,旅行、通讯支出加上被临沂警方抢夺的摄像机、数码照相机、
笔记本电脑和现金等财物,大家付出了至少4万元人民币成本。由于陈光诚案件和郭飞
雄案件的审理地点远离维权者比较集中的地区,所以政法部门往往不断使用这种加大异
地声援志愿者和办案律师时间、精力、资源消耗的方式。深谙此道的广州的政法部门已
经在郭飞雄案件上实施过"放鸽子"的策略。张青会在本周一密切关注法院是否在时间
上做出调整。



此案涵盖了中国政法部门报复陷害维权人士、刑讯逼供、侵犯公民出版自由,所以对于
郭飞雄的庭审,海内外在关切广东和辽宁政法系统每一个违规的步骤,调查警方在此案
件中对郭飞雄刑讯的所有细节。此案再一次凸显出我国作为一个刑讯逼供大国在举办奥
运会之前恶劣的人权环境。



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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